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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启示

2016-11-04 石书臣 蒋翠婷 壹学者思政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这为我们利用和发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明了方向。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中蕴含着丰富的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经验,尽管它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其中所蕴含的合理内核对于我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值得深入研究和挖掘。

  一、“家国一体”的传统思维方式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一体化

  “家国一体”的传统思维方式与中国古代社会的伦理政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政治伦理化或伦理政治化,统治者将基于血缘关系的家庭伦理引至政治领域,建立起一套“礼制宗法”“忠孝一体”的伦理规范。中国古代政治对国和家的理解就是:家是小国,国是大家,家国同构,即家庭、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有共同性,以血缘—宗法关系来管理。家与国的紧密关系最初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西周采取分封制:“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二宗。”周天子将部分土地划给宗室和臣子,获得他们的拥护,以维护周王朝的统治。此时的“家”既指小家,也指诸侯国,家和国都是依靠血缘关系联系起来的,这是最初的家国治理模式。《礼记·大学》中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孟子也说:“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离娄上》)。在孟子看来,家国与个人的关系是紧密相连的。到宋朝时,宋徽宗说:“内外家国,理当一体,则有条而不紊。”这进一步表达出古代中国治国理政的“家国一体”思想。王阳明主张:“亲吾父以及人之父,以及天下人之父,视天下为一家,中国犹一人”(《大学问》)。也就是说,善待自己的父母还能扩展到善待别人的父母,把天下人都当成自己的家人,那么中国所有人都可以团结得像一个人一样。这些思想都体现了把个人、家庭与国家紧密结合起来的家国一体观。中国古代政治中的“家国一体”特征也被西方学者所认同,如黑格尔认为“东方主义的一个普遍命题,就是认为古代中国的国家形态是家国一体,国家就是扩大了的家庭,皇帝就是大家长,人民都是皇帝的儿女,所以没有西方那种个人主义,没有个人的自觉意识”。中国古代无数仁人志士“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等忧国忧民的情怀,深深表达了中国人民在家国一体的文化脉络中始终保持着对国家的高度责任感和与国家休戚与共的民族感情。

  当然,中国传统的“家国一体”思想放到现代人的眼光下来审视,有一定的局限性和弊端,比如模糊了家和国的概念和界线,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个体的利益等,但是这一传统思维方式中的精华之处是值得吸收和借鉴的。传统社会的“修齐治平”价值观体现了由个人到家庭、由家庭到社会、由社会到国家、由国家到天下的中国传统家国逻辑。每一个体首先要加强自我修养,完善个人的道德品质,注重个人道德实践;然后推广到家庭,在家庭生活中注意行为礼节,形成良好的家庭伦理关系;接着推广到社会,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套严密的道德行为规范,不做超出社会道德体系容忍范围之事;最后,推及国家,正如“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依靠这套社会道德体系促进和实现了国家道德秩序的稳定。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把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分成三个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三者的有机统一,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体要求,这与传统的“家国一体”思维方式是既一脉相承又具创新意味的。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中国梦时也反复强调国家梦与个人梦的有机统一,他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梦”,“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等。这些思想同样体现了国家、民族、社会、个人的有机统一。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样可以遵循“家国一体”的思维方式。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和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的基础。每一个社会成员应立足于自己,努力提高自身修养,热爱祖国,对国家和民族有责任感、有担当,在社会分工中恪尽职守,在社会交往中诚信、友善;进而推及社会,遵从现代文明的价值观念,追求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最终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个人追求与民族和国家发展的统一与融合,共同发展。

  同时,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是社会层面价值取向和个人层面价值准则的根本保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有学者认为,“只有国家富强起来了,才能为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才能为广大公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提供力量支撑;只有建设好社会主义的高度民主,才有可能为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提供根本政治条件,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只有建设好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才具有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我们每个人生活得才更有尊严、更加体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才会真正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只有建设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有安定团结有序的社会生活,才能为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创造有利环境,才能使每一个人在安居乐业基础上实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追求”。

  二、“一多相容”的传统思维方式与坚持一元性和兼容性相结合

  中国传统思维中很早就将“一”和“多”作为一对范畴来使用,“一多关系”指的是一般与个别、统一性与多样性之间的关系。中国传统哲学中关于“一”与“多”关系的探讨非常丰富。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四十二章》)。它阐明了万事万物的繁衍和发展都源于同一始源。孔子说:“巍巍乎惟天为大”(《论语·泰伯》),“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穷也,日月星辰系焉,万物覆焉”(《中庸》)。孔子认为“天”包含“日月星辰”和“万物”,表达了“一”包含“多”的观点。王弼推衍了老子的一多理论,认为万物之生皆由一而来,故一是多的主宰。他说:“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无也。由无乃一,一可谓无”(《老子注·四十二章》)。又说:“一,数之始而物之极也。各是一物之生,所以为主也”(《老子注·三十九章》)。所以,一和多的关系也是“主宰与万物”的关系。最早指出“一多相容”的是佛教华严宗的“一多相容不同门”思想。华严宗认为,“无有不多之一”,也“无有不一之多”(《华严经探玄记》)。一是多的一,所以才称为一,而多又是包容一的多,所以才称为多。也就是说,一与多互相包容而为一体。宋明理学时期,程颢和程颐认为天下只有一个理,“万物皆是一理”,所以“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朱熹也说:“万物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原”(《朱子语类·卷十八》)。这些对于“一”与“多”关系的论述均表达了一与多相统一的思想,逐渐形成中国传统思维模式中“一多相容”的观点。概言之,“一”通常指的是一般、整体、主导、一元,表现为始源、真理、规律、权威等;“多”指的是个别、特殊、多样、多元,通常表现为感觉、现象、差异等。“一多相容”指的是“一”与“多”并不是对立存在的,事物的主导性、统一性、整体性和事物的多样性、差异性、特殊性可以同时并存。主导性、一元性占据领导和统摄地位,不可替代,而多样化和多元性也伴随存在,事物的发展体现了一元性与兼容性的结合。

  传统思维中“一多相容”的理念对当前我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非常适用的。“一多相容”,以“一”为主导,与“多”并存,“一”为核心,领导和统摄“多”的发展。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应当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地位不动摇,这是首要原则。尤其是在当前的多元文化背景下,“在公共领域出现价值观的多样化时,寻求价值共识就变得非常必要,只有在价值共识中才能有效地化解价值观的分歧和冲突,保持社会内部的和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既体现了鲜明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性质和要求,具有明确的主导性和一元性,又体现了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承接和对世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吸收借鉴,具有一定的兼容性,体现了一元性与兼容性相结合的思维方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核心”指的是主导和支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多元的价值观念中居于主导和统领地位的社会价值观,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灵魂。它处于“一多相容”中“一”的位置,引领着社会各种价值观念、价值标准和价值判断的方向。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点。这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次要素。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其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凝聚力、感召力。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构建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中国维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依赖“三纲”“五常”“礼义廉耻”等传统文化提供的精神支撑;西方资本主义能够迅速发展,要归功于“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价值观念构建的个人主义价值体系。同理,当前我国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精神旗帜。

  当前我国社会已形成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导之下多样价值观共存的样态,这也是我国社会日益包容开放、发展进步的表现。有学者认为,“中国经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而形成的社会价值系统之一家为主、多元并存特性的内涵是,在社会价值系统中,既不能没有一个主导者,也不能没有多元并存”。各种多元的价值观不可能完全对立,其中也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通之处,多元价值观之间的交流、对话和碰撞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引领作用提供肥沃的土壤。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主导价值观的一元性与允许多元价值观共存的兼容性相结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多元价值观的良性发展,形成“一多相容”的价值观体系,也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政治和文化体制的多样性形态相适应的。

  三、“循序渐进”的传统思维方式与青少年核心价值观的养成

  “循序渐进”的思维方式在我国由来已久,主要体现在学习知识和教育方法等方面的思想之中。《老子·第六十四章》讲到:“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做事情要踏踏实实地从第一步开始,实现远大的理想要从眼前的点滴下工夫,逐渐开展,不能苛求一蹴而就,否则理想只能成为空谈。孔子在讲述自己学习和修养的过程时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人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步提高的,不能突击完成,不能勉强。荀子的《劝学》篇中有“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的语句。就是说,行千里之路,必须依靠一步半步的积累,大江大海的形成依靠的是一条条小河流的汇聚,这表达了做事情注重积累的重要性。这些表述都隐含了循序渐进的思想。朱熹在注孔子《论语·宪问》篇中的“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时指出:“但知下学而自然上达,此但自言其反己自修,循序渐进耳”,正式总结出了“循序渐进”这一至理名言。王阳明的教育思想中也包含了循序渐进的思想,他主张儿童的教育应当从基础开始,逐步推进,必须按照“精气日足,则筋力日强,聪明日开”(《传习录》)的顺序展开,否则就像用一大桶水浇灌在幼苗上,是有害的。“循序渐进”中,循即遵循、按照,序即次序、规律,渐指逐渐,意指学习或者工作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步骤逐渐地递进、深入,尊重事物的发生、发展规律,既强调良好开端的重要性,也强调积累的过程。

  “循序渐进”的思维方式对当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样有着重要的启示。在全社会实现人民大众对一种主导价值观念的认同和践行,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思维方式。首先它需要尽早开始普及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然后通过长期的积累,逐步深化,使人们从认知层面上升到认同再外化到践行;同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和国家在思想文化建设上确立的重要战略决策,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历史任务。按照“循序渐进”的思维方式,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起点、积累和持续性缺一不可。

  遵循“循序渐进”的思维方式,特别要重视青少年这一群体。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重视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确保我们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客观需要。我们党历来重视对青少年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毛泽东曾经从思想政治工作的角度强调:“不论是知识分子,还是青年学生,都应该努力学习。除了学习专业之外,在思想上要有所进步,政治上也要有所进步,这就需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时事政治。”邓小平在谈到教育问题时也强调“抓教育,要从娃娃抓起”。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思想道德建设要“从未成年人抓起,培养和造就千千万万具有高尚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修养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既是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又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2014年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这都表明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关注青少年的重要性。

  青少年的心理尚不成熟,价值观念还没有完全形成,也不稳定,容易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产生波动甚至反复,有时候还会产生逆反心理,因此,在青少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按照青少年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和思维习惯循序渐进地进行,必须遵循人的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的规律以及价值观教育的规律,提高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的有效性。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核心价值观的养成绝非一日之功,要坚持由易到难、由近及远,努力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进而形成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体社会成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实现过程,这必然需要一个“知—情—意—信—行”,从入眼、入耳到入心、入脑再到外化践行的循序渐进、不断提升的过程。只有循序渐进、坚持不懈地培育和践行,才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公民的主导价值观。

  四、“知行合一”的传统思维方式与“培育和践行相统一”

  知和行的关系问题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是个讨论热烈的话题。早在《尚书·说命中》就有“非知之艰,行之惟艰”的语句,意思是说,懂得道理并不难,将道理付诸实践就比较难了,在知与行的关系中用“非艰”和“惟艰”来比对“知”与“行”,从难易的角度说明行比知难。在知与行的重要性问题上,古代思想家对道德知识的习得是非常重视的。孔子曰:“君子学以致其道”(《论语·子张》),并表示“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用以强调认知和悟道的重要性。《荀子·劝学》中有“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礼记·学记》中有“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两大论学名篇都强调了学习知识的重要性。在论证学习以及道德知识重要性的同时,思想家们也重视将道德知识付诸道德实践。孔子说:“始吾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论语·公冶长》)。他强调考察一个人,除了听他说话,还要观察他的行为。他不喜欢人们夸夸其谈,言过其实,奉劝“君子讷于言而敏于行”(《论语·里仁》)。荀子在《荀子·儒效》里说:“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在《荀子·修身》中又强调:“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程颐说:“故人力行,先须要知。非特行难,知亦难也。《书》曰:‘知之非艰,行之惟艰。’此固是也。然知之亦自艰”(《二程遗书·卷十八》)。由此可见,他们认为“行难知亦难”;在知行的先后问题上,知是行的前提,如果没有知,就不知道如何行。朱熹对知与行的关系有较为完整的论述:“致知、力行,用功不可偏,偏过一边,则一边受病”(《朱子语类·卷九》),“致知、力行,论其先后,固当以致知为先;然论其轻重,则当以力行为重”(《朱文公文集·卷五十》)。朱熹认为知和行是两件不可混淆的事情,但又互相依赖、辩证统一,两者都要重视,但是论先后,知先于行,论轻重,行重于知。王阳明则反对知行关系中的先后轻重之分,是第一个提出“知行合一”概念的思想家。他反对将知与行分开,认为知和行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他从“心即理”“性即理”的思想基础出发,指出“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传习录》)。又说“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圣学只一个工夫,知行不可分作两事”(《传习录》)。也就是说,知与行是同时共存并在实践中相统一的,不能割裂开来。他的“知行合一”思想虽带有一定的历史和阶级局限性,但它所表达的重视认知、重视实践的辩证思维已经达到了一个历史的高峰。从中国古代思想中传承下来沿用至今的知行合一思想,指的是认识事物的道理、学习科学知识和将知识运用于实践,二者密不可分,不能互相替代,而应当统一起来。在思想道德方面,知和行指的就是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必须统一起来,共同实现道德素质的升华。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阐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时,首次明确地把“培育”和“践行”相统一,这与“知行合一”的传统思维方式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实际上强调了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要在全体成员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流价值观念;另一方面就是使全体社会成员身体力行这一价值观念,将其外化为自身的自觉行为。“培育”与“知行合一”思维中的“知”相呼应,从道德认知出发,内化并认同作为自身的道德准则;“践行”与“知行合一”思维中的“行”相呼应,归宿点为将道德认知外化为道德实践。“知”是思想引领,“行”是实践转化。二者不分先后,不能截然分开,必须统一起来,共同推进,才能达到道德教育的目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于实处用力,从知行合一上下工夫,核心价值观才能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刘云山同志也指出:“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贵在知行统一,而知是前提、是基础,内心认同才能自觉践行,春风化雨才能润物无声。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一定要在增强认知认同上下功夫,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同“知行合一”的思维方式一样,二者在实现过程中也是有机统一的,要把培育和践行看成一个整体,而不能简单地强调两者的先后轻重。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要在既重视培育、又重视践行的基础上,增强“知行合一”意识,既要注重在培育中践行,又应注意在践行中培育,培育和践行要同时并举、相互促进。在全体社会成员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将习得道德知识、培养道德情感、增强道德意志三者协调进行,最终外化为道德行为。在获得知识、增进情感认同、锻炼道德意志的同时可以进行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而践行主体的现实体验又可以促进对核心价值观的深刻理解和价值认同。因此,既要注重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的实践活动设计,又要注重在实践活动中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同时,根据“知行合一”的理念和要求,要不断研究和探索把培育和践行有机统一起来的方式、方法、途径和机制,切实提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效。

:《复印报刊资料·思想政治教育》2016年08期查看《思政课论文如何才能被“人大复印”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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