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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开始招新啦!

2017-05-03 亚洲 内大图书馆快讯

郭静文、李亚超同学展示读者协会会旗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以下简称读者协会)是在图书馆指导下由学生参与图书馆日常管理、读者服务、宣传教育等工作的社团组织。读者协会旨在贯彻图书馆“服务学生,服务学者,服务学术”的办馆方针和“引领读者、服务读者、发展读者、成就读者”的办馆思路,充分发挥学生在图书馆建设和发展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协助图书馆完善管理机制、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最大化发挥图书馆的资源优势帮助学生学习成才,全面促进学风建设。

为建设一支素质过硬、堪当重任、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图书馆学生骨干队伍,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学生社团,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公开招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内蒙古大学师生读者服务,积极为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服务,切实发挥图书馆在促进学校学风建设、实施人文素质教育、提升校园文化品味中的功能,努力推进“书香长大”建设。

二、招收原则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任用”的原则招收首届读者协会干部成员,图书馆学工助理优先选拔适用。

三、职位设置

读者协会在图书馆老师的指导下,由主席团全面负责工作,共设置四个部门(办公室、宣传编辑部、读者服务部、活动部),在主席团的统筹协调下各自独立开展工作。拟遴选主席1名,副主席2名;各部门部(秘书)长1名、副部(秘书)长3名,会员若干。

四、岗位职责

1.主 席:负责学生读者读者协会的全面工作,统筹协调南、北校区读者协会工作,完成图书馆安排的其他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读者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分管和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图书馆安排的其他工作。

3.办公室:负责读者协会与图书馆老师、学生会、社联、学工处等管理部门的联络和协调;负责读者协会各种活动的统筹策划组织和计划;负责资料整理和财务、财产的管理;负责例会的召开,负责读者协会考勤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4.宣传编辑部:负责图书馆对外宣传的整体策划,作为图书馆的一扇窗口,力图扩大图书馆的影响力,通过人人网,微博,图书馆网站等途径,将图书馆多角度多方位地展现给校内外师生大众。负责图书馆影像资料制作和推广。负责图书馆大事的图片、文字及先进事迹材料的编辑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网站的建设和维护。

5.读者服务部:负责协助图书馆日常管理、图书馆布置;负责与其他志愿性质社团联络协作,组织安排志愿者工作,协助图书馆做好图书馆志愿者的组织培训管理工作;与图书馆管理人员联合,收集广大师生对图书馆的意见和建议,为广大师生妥善解决和图书馆相关的权益纠纷,为服务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提供建议;负责收集全校书籍需求资料,为图书馆采购提供第一手资料。

6.活动外联部负责组织策划相关活动,制定宣传策划并落实,力争建设一到两个有一定影响力,能够长期举办,形成传统的图书馆主题活动;负责建立及维护与其他社团或组织的联系;以图书馆为平台,联络校友,服务校友,为图书馆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探索有效的的方式和途径。

五、待遇条件

1.优先签订图书馆勤工助学劳动协议;

2.优先成为内大图书馆VIP读者;

3.优先获得图书馆最新资源,优先获得座位预约等图书馆特色服务。

4.一流的工作团队培养和一流的团队协作,全面提升各方面素质。

5.优先参与图书馆“桃李湖畔·书香内大”系列活动。

六、招聘对象

内蒙古大学北校区所有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七、报名条件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3、能力全面,勇于开拓。具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思维活跃,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八、日程安排

1、自愿报名:(54日—12日) 512日前将本人报名材料(见附件1)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交至办公室(北校区:图书馆五楼系统部);

2、资格审查(515日—17日),对同学们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920日上午在图书馆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考核同学名单;

3、面试考核(519日前),地点待定。面试形式为3分钟竞聘演讲及评委提问;

4、结果公布(5月22日前)在图书馆网站公布读者协会干部的初步任命名单;

5、干部试用(522日—623日),图书馆将根据试用期间各学生干部的具体表现,正式下文确定首届读者协会干部名单。

 

联系人:阿斯雅  电话:4992566 

报名表请点击阅读原文或以下链接下载。


表明表下载地址:http://lib.imu.edu.cn/?p=3798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是在校团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图书馆的具体指导下,参与图书馆管理、服务、宣传、教育工作的志愿服务社团。

      第二条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以在校大学生为主体,吸收和组织对图书馆工作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有责任感的同学,在图书馆管理人员及各院系教师的指导下,代表学生参与图书馆管理工作。

      第三条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的宗旨是建立和完善图书馆与广大读者沟通互动的长效机制,促进馆方与读者的良性互动,协助图书馆服务和管理工作生动活泼的开展。从实际出发,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创建图书馆“共建、共管”的新局面。

      第四条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的根本任务是:遵守《内蒙古大学图书馆工作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图书馆各部门制订的方针政策,支持和参与图书馆各项改革,同时坚持以读者为本的主要思想,重点做好学生读者的服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读者参与管理的长效机制,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文明的读书习惯,提供便利使读者充分地使用图书馆的各项资源,努力营造读书、爱书和自立、自主的校园文化气息。

      第五条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隶属于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资金、人员、管理政策等在与图书馆政策不相违背的前提下由图书馆全权管理。

      第六条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及责任制。

      第七条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坚决维护《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章程》的尊严,认真贯彻执行本章程提倡的政策和要求。内大读者协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发生,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及相关部门将根据具体条款对当事人,当事部门及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八条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作为读者协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图书馆的服务工作。

      第二章  成员职责

      第九条     凡系内蒙古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分年龄、性别、籍贯,政治面貌及宗教信仰均有机会成为本协会成员。

      第十条     申请加入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内大图书馆读者协会章程;

      〔二〕志愿加入内大图书馆读者协会;

      〔三〕热爱图书馆,关心图书馆建设;

      〔四〕有责任心,愿意尽心为图书馆的建设和服务出谋出力;

      第十一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享有内大图书馆读者协会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能通过符合读者协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投票决定本委员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内大图书馆读者协会或各相关部门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建议,实行监督的权利;

      〔三〕内大图书馆读者协会成员拥有对损害图书馆文明的行为进行监督、劝导、上报处罚的权力

      〔四〕内大图书馆读者协会成员享有借书权限增加为10本的权利;
      〔五〕内大图书馆读者协会成员拥有携带工作牌执行相关工作的权力,并拥有对工作牌使用的最终解释权。   

      第十二条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内大图书馆读者协会成员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严于律己,遵守社会公德,言行符合高等院校学生形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文明使用图书馆,不得利用内大读者协会成员的身份做出有损内大读者协会或图书馆荣誉的行为;

      〔二〕自觉遵守《内蒙古大学图书馆工作条例》及自觉维护《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章程》的尊严并严格遵守本章程的各项原则,维护内大图书馆读者协会的合法权益,积极承担并努力完成读者协会委托的任务;

      〔三〕服从内大图书馆读者协会的领导,服从学校、图书馆的指导,参加读者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与图书馆建设与管理,积极主动地学习图书馆业务,对图书馆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四〕树立严格的时间观念,发扬团结协作和吃苦奉献精神,在学习、生活中起到表率作用;

      (五)按时参加例会,每学期末,内大读者协会各部门要据实负责地向图书馆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任期届满按程序做好交接工作;

      〔六〕在工作期间,需佩戴工作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实行指导老师领导下的委员负责制,目前下设“一团一室三部”:主席团、办公室、宣传编辑部、读者服务部、活动外联部。

      第十四条  主席团由一名主席和四名副主席组成,办公室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干事若干;其他三部门,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两)名,成员若干。各部门按主席团的统一部署,协调开展工作。

      第四章  组织原则

      第十五条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委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良好;(二)爱岗敬业,关心学校图书馆事业,具有奉献精神;(三)加强自我教育,主动熟悉图书馆业务,有主人翁意识;(四)对图书馆工作有热情,善于并敢于对工作提出建议或批评。      

      第十六条  读者协会指定固定的图书馆负责老师为指导老师,图书馆为读者协会的直属负责单位。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为主,图书馆和指导老师对读者协会进行必要的指导,并从学生管理的角度进行必要的审批和监督。

      第十七条  内大读者协会的主席团成员及部门主要领导由各部门选举、推荐,或指导老师提名,图书馆馆长任命产生。其他部门成员由全校性公开招募后,各部长经过面试择优产生。读者协会采取部门责任原则,各成员任命后报读者协会办公室建档备案。

      第十八条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招募新成员遵循民主程序,面对对象为内蒙古大学全体学生,且以图书馆的学工助理和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团队优先,原则上每年公开招募一次。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团队,面对全校招募读者,招募工作持续进行。

      第十九条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在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一学年进行一次主席团换届选举,读者协会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均可参选。主席团成员按照候选人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担任(指导老师拥有两倍选票权),下一届部门负责人(即部长),从部门成员中面试产生,成员需先提交竞聘申请,由新一届主席团和指导老师面试并综合一年的工作绩效和综合参考各方面因素进行任命。每一届通过全校公开的招新产生新一批的部门干事。

      第二十条  选举产生或罢免主席团成员、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等)、制定或更改内大读者协会相关管理制度等重大事宜需召开内大读者协会大会。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读者协会成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经内大读者协会会议讨论决定,可采取罢免其相关职务、开除委员身份等惩罚措施。

      第五章  机构职能

      第二十二条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工作职能包括:

      (一)每学期召开一次内大读者协会全体会议,会议研究并讨论读者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解决方案,并通报图书馆工作的有关情况,事后对解决方案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总结;

      (二)主动了解图书馆各部门的工作细节,向图书馆各职能部门提供参考意见。根据图书馆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同学发布和宣传图书馆管理和服务上的改革举措,以及将要开展的各项管理和业务活动的信息,使同学们广泛了解图书馆的运作方式和各项活动的内容;

      (三)组织和开展读者调查,征求广大师生对图书馆管理的要求与建议,并形成报告,及时反馈,作为图书馆管理创新、服务创优的重要决策依据;教育和引导学生争做文明读者,处理和消除图书馆和读者之间的矛盾和问题,作好同学与图书馆的沟通工作;

      (四)组织安排与图书馆主题相关的活动及举办各类讲座,不定期组织读书研讨活动和专业图书展。组织学生参与图书馆的文明共建活动,协助图书馆保持“文明、有序、安静、整洁”的学习环境。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 负责统筹读者协会各部门工作计划并协调实施,监督指导读者协会各部门工作,定期在读者协会办公室会议上总结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拟定、修改有关读者协会的规定、条例、细节等。牵头制定近期、远期的发展计划,审定读者协会各项文件。

      第二十四条  办公室 负责读者协会与图书馆老师、学生会、团工委、学工处等管理部门的联络和协调;负责读者协会各种活动的统筹策划组织和计划;负责资料整理和财务、财产的管理;负责例会的召开,负责读者协会考勤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  宣传编辑部  负责图书馆对外宣传的整体策划,作为图书馆的一扇窗口,力图扩大图书馆的影响力,通过人人网,微博,图书馆网站等途径,将图书馆多角度多方位地展现给校内外师生大众。负责图书馆影像资料制作和推广。负责图书馆大事的图片、文字及先进事迹材料的编辑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网站的建设和维护。

      第二十六条  读者服务部负责协助图书馆日常管理、图书馆布置;负责与其他志愿性质社团联络协作,组织安排读者工作,协助图书馆做好图书馆读者的组织培训管理工作;与图书馆管理人员联合,收集广大师生对图书馆的意见和建议,为广大师生妥善解决和图书馆相关的权益纠纷,为服务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提供建议;负责收集全校书籍需求资料,为图书馆采购提供第一手资料。

      第二十七条  活动部  负责组织策划相关活动,制定宣传策划并落实,力争建设一到两个有一定影响力,能够长期举办,形成传统的图书馆主题活动;负责建立及维护与其他社团或组织的联系;以图书馆为平台,联络校友,服务校友,为图书馆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探索有效的的方式和途径。

      第六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八条  读者协会的每个成员都要严格遵守组织原则和考勤制度,要服从工作安排,明确岗位责任。工作人员要热情服务,举止大方,语言文明,认真负责。

      第二十九条  例会要求:

      (一)两周一次,在图书馆内举行(时间地点,均固定);

      (二)有正规的场记(有固定人员担任),记录与会人员、缺席人员、开会时间、与会嘉宾及会议内容。在每学期工作结束后,交于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条  办公室成员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办公室会议,总结前期工作,核对财务,汇总图书馆情况通报和学生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同时研究和安排有关工作任务,分配由各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十一条  读者协会每学年末(或一学年工作近尾声后),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邀请图书馆领导出席,由各部门负责人向馆领导及其他成员做工作总结。

      第七章  财务制度

      第三十二条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经费来源包括:(一)图书馆专项拨款;(二)学校及其他单位资助;(三)校外公司赞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由办公室监督管理,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配以图书馆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三十四条  办公室负责管理、监督读者协会的全部财务,定期汇总各部门收支情况,实行钱、帐分管。     

      第三十五条  读者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事务范围和活动安排,不得在成员中分配。各部门负责人或其他成员须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及读者协会内部经费管理规范,各部门在项目策划期提交预算,项目完成之后总结财务,合法票据提交给办公室审核报销。自觉接受相关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监督,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自律意识和节约观念。

      第三十六条 读者协会财产由读者协会集体占有使用。读者协会解散时,财产收回图书馆,由图书馆按照馆内相关规章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读者协会的财产,亦不得在读者协会成员中分配。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内蒙古大学图书馆及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订案经由图书馆及图书馆读者协会半数以上通过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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