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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世洪 | 初级社带动下的互助组第二次大发展(1953—1955年)——以贵州省为中心的考察

秦世洪 当代中国史研究 2023-03-29

[摘要]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确定以后,在“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可带动互助组大发展”方针的指导下,贵州省农业生产互助组迎来了第二次大发展。相比第一次大发展,第二次大发展从注重数量转向质量与数量并行发展,进行内部优化组合,增加社会主义因素,实质上是常年互助组的大发展。互助组第二次大发展改善了农民生活水平,为初级社的发展及其高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种扎牢基础、厚积薄发的思路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着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关键词]贵州省;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第二次大发展



[作者简介]秦世洪,硕士研究生,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1953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提出,加速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小农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逐步改造过程中,农业生产互助组(以下简称互助组)作为最初过渡形式,包括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初级社)的坚实基础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高级社)的重要补充。一直以来,学界通常以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对农业合作化运动进行分期研究,时间界限分明,层次清晰。然而,对于交叉重叠部分,难免会忽略前一事物的继续发展,导致研究完整性略有欠缺,关于贵州省互助组的研究仅截至1953年底,1954—1955年互助组的发展状况却鲜有研究。1953年底,贵州省常年互助组农户占组织农户的比例是 7%—10%,而自《贵州农村合作经济简史》将该比例 7.357% 误计为 73.57% 以来,相继被《贵州农业合作化运动述评(上)》等著述误引,这就使人误以为1953年底贵州省常年互助组已经充分发展,接着以发展初级社为主。然而这与实际情况极不相符。本文通过收集有关贵州省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史料,结合统计分析等方法,提出自1953年11月到1955年6月贵州省互助组第二次大发展、常年互助大发展、农业合作化运动仍以发展互助组为主的结论,并说明1955年7月后初级社大发展及其高潮的缘由。

一、贵州省互助组第二次大发展的背景


紧随土地改革成立的互助组已经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性质。1953年,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并指导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加快农业合作化的步伐。贵州省属于农业合作化运动薄弱地区,以继续发展互助组为主。
(一)发展与整顿巩固相交错演进规律的内在要求
贵州省互助组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和逻辑。1951年,贵州省互助组经过试办之后迎来初步发展,但是发展中出现了“大轰”“大编组”“吃大锅饭”等一哄而起的现象。针对上述问题,贵州省对互助组进行了简短的整顿巩固。因此,半年时间“组织了一些互助组,停了一批,还存在一批”,到年底,贵州省互助组仅剩 2809 个,参加农户 17500 户。经过整顿巩固、明确发展方向之后,贵州省互助组于1952 年迎来了第一次大发展,截至 12 月底,全省互助组发展到约 22.29 万个,参加农户142.62 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50.4%,其中常年互助组 0.8 万个,入组农户 5.93 万户。但是发展中出现了强迫命令和歧视单干户等问题,“全省大约有40%左右的互助组是形式主义,不起作用的”。1953 年,贵州省对互助组进行全面整顿巩固。截至 8 月,全省互助组为 13.5 万个,参加农户 82.46 万户,占全省总农户的29.1%。整顿巩固之后,互助组由大变小、由多变少、由高变低、由复杂变简单了。
从上文可以看出,从 1951 年到 1953 年,贵州省互助组大体经历了“发展→整顿巩固→发展→整顿巩固”的演进。按照这一规律,1953 年互助组全面整顿巩固后,必然迎来新的发展,而且后一发展比前一发展更加健康、成熟和完善。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必然要求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指出:“这种由带有社会主义萌芽到具有更多社会主义因素、再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化的发展道路,就是逐步实现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工业化、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一起构成了不可分离、相辅相成的“一体两翼”“一化三改”的总路线。
第一,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求首先发展互助组。老解放区的农民通过大量组织互助组,解决了生产困难,提高了生活水平,许多贫农逐渐上升为中农,但是却出现互助组涣散的现象。为此,中国共产党人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充分论证,提出“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可带动互助组大发展”的方针。初级社为互助组的具体发展做出榜样并指明方向,鼓励互助组逐步增加社会主义因素;同时,互助组尤其是常年互助组是初级社的主要基础。除了没有土地入股和集体经营,常年互助组已经具有初级社的许多特征。所以,办好初级社的前提就是发展互助组。
第二,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对原材料和市场的大量需求,要求大量发展互助组。一方面,互助组劳动生产力高于单干户,比单干户可以生产更多的粮食、棉花等;另一方面,互助组组员的集体劳动和收入增加,给工业产品提供了比单干户更多的市场,促进了水利、农具、肥料、耕作法等的推广和应用。1953年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开启之后,这种需求越来越大,单干农民已经不能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加入互助组逐步集体化却能满足这一需求。
第三,粮食统购统销与发展互助组相辅相成。1953 年 10 月,陈云在全国粮食会议上指出:“现在,全国粮食问题很严重,如果不采取适当的办法加以解决,还要更加严重”,“如果今年度销到了五百六十七亿斤,就比原计划多销了八十七亿斤;如果收购计划减少三十亿斤,差额就是一百一十七亿斤。即使收购计划全部完成了,八十七亿斤的差额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毛泽东在这次会议上总结道:“我国经济的主体是国营经济,它有两个翅膀即两翼,一翼是国家资本主义(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改造),一翼是互助合作、粮食征购(对农民的改造)。”因此,粮食统购统销被提高到社会主义改造的高度。“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既然基本上取缔了粮食的自由市场,就能够削弱资产阶级对农民的联系和影响,加强农民和社会主义经济的联系和合作,引导农民抛弃资本主义的道路,积极地走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道路”。互助组粮食产量普遍高于单干户,有助于完成统购统销任务。所以,互助组的发展促进粮食的统购统销,粮食的统购统销促进互助组的发展,两者相辅相成。
(三)仍以发展互助组为主是贵州省情的客观要求
贵州省仍以发展互助组为主有着特殊的历史、地理和文化原因。第一,作为新解放区,贵州省基层干部少、农业合作化运动起步较晚。直到1951年 5 月,全省 79个县、1 个市才成立人民政府;1954 年 9 月,全省 6000 个乡中的3000 多个乡才建立党支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还需要从省、市、县分别抽调干部下乡进行领导。第二,贵州省有“360 余万少数民族”,生产方式落后,农业合作化的基础较差。第三,贵州省有 41 个中心县和 38 个边沿县,组织程度分别是 30%—40%和10%,互助组发展极不平衡。1954 年 1 月,贵州省对 1954—1957 年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和初级社做了详尽的发展计划。按照计划,贵州省将于 1955 年组织 257.13 万户农民,其中临时互助组 118.56 万户、常年互助组 128.56 万户、初级社10.01 万户,初级社农户约占组织起来的农户的 4%,而互助组将占到 96%。由此可以看出,贵州省按照中央精神,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做出了以互助组为主的发展计划。

二、初级社带动下的互助组第二次大发展


从 1953 年 11 月到 1955 年 6 月,在初级社的带动下,贵州省互助组通过恢复、加速和稳步三个发展阶段,不但恢复到第一次大发展的规模,而且迅速实现劳动互助化,内部不断组合升级,数量和质量都得以提升,从而促使互助组第二次大发展。
(一)恢复发展
1953年11—12月是互助组第二次大发展的恢复阶段。在这两个月的恢复过程中,互助组的发展呈现以下三个特点。其一,互助组数量和入组农户基本恢复到 1952 年第一次大发展的水平。互助组数量从 13.5 万个恢复到22.2 万个,接近1952年的 22.29 万个;入组农户从 82.46 万户恢复到 133.21 万户,接近1952 年 的142.62万户。其二,常年互助组比 1952 年有所发展。互助组数量从 0.8 万个发展到1.63 万个,新增 0.83 万个,翻了 1 倍;入组农户从5.93万户发展到 9.81 万户,增加3.88万户,增加了65.4%。其三,互助组规模有所缩小。1952年,平均每个互助组为 6.4户、常年互助组为 7.4 户;恢复发展后,平均每个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均为6户。这也说明恢复发展中新增互助组规模普遍较小,许多农户处于犹豫和观望中。
互助组恢复发展呈现上述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第一,1953年互助组全面整顿巩固提高了干部和群众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认识。当年 4 月,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在全国第一次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天在全国范围来说,急躁冒进是主要的偏向,是主要的危险”,“互助合作运动必须采取稳步前进的方针,绝不能操之过急”,“首先在数量上,原计划五年组织起来的数目达到总农户 80%,可能还多了一点,最好再约束一下,老区发展到 70% 至 80% 左右,新区发展到 50% 至 60% 左右”。在全面整顿巩固中,贵州省向农民讲清互助组的“界限和条件”,贯彻自愿、互利和民主三大原则,清理掉不符合要求的“公共财产及副业收益”,将名为互助组实为换活路的劝回换活路状态,将被强行编组而不愿互助或换活路的直接解散或劝退。第二,全国第三次农村互助合作会议期间毛泽东的两次谈话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1953年 10 月 26 日到 11 月5日,毛泽东同农村工作部负责人进行了两次谈话,提出“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可带动互助组大发展”的方针。毛泽东指出:“这大半年,缩了一下,稳步而不前进,这不大妥当”,“本来可以发展的没有发展,不让发展,不批准,成为非法的”,“这次会议要积极一些”,但是“政策要交代清楚”,要“积极领导,稳步发展”。因此,贵州省对劝回换活路的农民反复交代政策,积极领导他们重新成立互助组,对于那些经过宣传仍然不愿互助的暂时不组织,对于有一定公共财产、评工计分、劳动计划的临时互助组,积极引导其向常年互助组升级。
第三,1953年粮食丰收增强了农民参加互助组的信心。是年,贵州省粮食总产量达到 379.4 万吨,人均产量达到 252 公斤,与 1949 年人均 209.5 公斤相比增加了42.5公斤。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对互助组能提高粮食产量不再怀疑,对常年互助组、初级社充满了期待。
因此,贵州省互助组恢复发展阶段经过全面整顿,互助组解散的再次成立,合格的同意升级,实现了理性地恢复和发展,特别是粮食丰收后,互助组组员对农业合作化的未来充满了憧憬。
(二)加速发展
1954 年 1—6 月是互助组第二次大发展的加速阶段。在这几个月的加速过程中,互助组的发展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其一,互助组数量和入组农户都大大增加。互助组数量从 22.2 万个发展到28.25万个,新增 6.05 万个,增加了27.25%;入组农户从 133.22 万户发展到 213.09 万户,新增 79.87 万户,增加了59.95%。以当时总农户 302.75 万户计算,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占总农户数的比例已经达到70.38%,标志着全省基本实现劳动互助化。
其二,常年互助组大发展。常年互助组从 1.63 万个发展到 5.83 万个,新增4.2万个,增加了 2.58 倍;入组农户从 9.81 万户发展到 54.82 万户,新增 45.01 万户,增加了 4.59 倍。新增常年互助组平均每组为10.7 户,比加速发展后的规模(9.4 户)略大,说明新增常年互助组一般由 1 个临时互助组吸收少许单干户或 2 个临时互助组合并升级而来。
其三,临时互助组发展开始放缓。临时互助组从 20.57 万个发展到 22.42 万个,新增 1.85 万个,增加了 8.99%;入组农户从 123.41 万户发展到 158.27 万户,新增34.86 万户,增加了 28.25%。新增临时互助组平均为 18.8 户,比加速发展后的规模7.1户大得多,说明加速阶段临时互助组主要进行联组,同时吸收少许单干户。
其四,以发展常年互助组为主、临时互助组为辅。常年互助组新增数量和农户数量均大于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农户占互助组农户的比例从 7.36% 上升到 25.73%,而临时互助组的比例从 92.64% 降低到 74.27%。说明加速阶段互助组的发展实质上是常年互助组的发展,与互助组第一次大发展是临时互助组的大发展有着显著的区别。
其五,发展时间短,组织迅速。为了不误农时,贵州省在当年的 3—5 月春耕繁忙时节以农业生产为主。1953 年 10 月,毛泽东指出,“十月开会后,十一月、十二月、明年一月、二月,北方还有三月,有四五个月可搞”农业合作化。去掉恢复发展的 2 个月,加速发展主要集中于 1954 年 1 月和 2 月。
互助组加速发展呈现上述特点,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因。第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广泛宣传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1953 年 12 月,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制定并经中共中央批准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发布,过渡时期总路线得到空前规模的宣传。全国人民明确了国家未来发展方向,认识到小农经济经过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逐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已经进入不可逆的阶段。提纲中指出:“农民这种在生产上逐步联合起来的具体道路,就是经过简单的共同劳动的临时互助组,和在共同劳动的基础上实行某些分工分业而有少量公共财产的常年互助组,到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而有较多公共财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实行完全社会主义的集体农民公有制的更高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也就是集体农庄)。”1954年1月7日,《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五年计划》中原计划于当年组织参加临时互助组的农户要达到144.1万户、常年互助组农户达到48.44万户,而实际提前半年超额完成了该计划。
第二,互助组的优越性起着重要的鼓舞作用。互助组通过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内部及其相互之间的互助,从而解决生产困难;通过集体劳动、节省劳动力,从而提 高劳动生产率;通过精耕细作、改良土壤,从而提高农作物品质。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指出互助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量的增加,已属惊人”,1943 年,“边区有许多变工队,实行集体的耕种、锄草、收割,收成比去年多了一倍。群众看见了这样大的实效,明年一定有更多的人实行这个办法”。1952 年,在互助组的带动下,贵州省农村节约了“30%左右的劳动力”,其中贵筑县“4726个互助组平均增产13.6%,4522 户单干也增产2.59%”。因此,互助组的生产力高于单干户, 比单干户能增产增收,逐步成为贵州省农民的共识。
第三,试办初级社起着重要的带动作用。在互助组加速发展的 6 个月中,贵州省分两批共试办了 524 个初级社,入社农户达1.32万户。这些初级社“多是地、县、区委的重点,基础好、骨干强、群众互助经验较丰富”。贵州省共有79个县、580个区,大部分区都有一个初级社起着榜样作用。初级社的试办吸引了许多互助组骨干前来参观学习,带动互助组自觉订立生产计划。有的互助组甚至要求成立初级社,不少单干农民也提出加入互助组或初级社的要求。贵筑县把火乡“原已涣散的 19 个互助组在合作社鼓舞下,又重新活跃了”。因此,“‘单干不如互助,互助不如合作’这一事实,已为一般农民所公认”。
第四,控制初级社发展势头的政策起着稳定增长作用。1954 年 2 月,中央农村工作部在《关于目前各地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情况与问题向中央的报告》中指出:“今年势必有相当数量的互助组,要求转社但由于不够条件而未被批准。为了宝贵他们前进的热情,必须引导他们前进一步,使他们按其本身的可能条件进一步丰富自己的互助内容,为将来转社做好充分的准备。”中共贵州省委农村工作部积极响应中央政策,再次强调“坚持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低级到高级、由点到面逐步发展的方针”和“必须将社建筑在思想发动成熟的基础上,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通过这种控制办社数量的方式,促使了大量临时互助先向常年互助组升级,大量常年互助组继续深化互助内容,从而促进互助组自我优化、稳步发展。
在全国大规模宣传社会主义改造的氛围中,农民爆发出极大的办社热情,大大加速互助组的发展。在中央的指导下,贵州省及时辩证分析群众的热情,将其引向互助组自我优化和升级,从而引发常年互助组大发展。
(三)稳步发展
从1954年 7 月到 1955 年 6 月是互助组第二次大发展的稳步发展阶段。在这12个月的稳步发展过程中,互助组的发展呈现以下三个特点。其一,互助组略有减少,从 213.09 万户减少到 211.66万户,减少了1.43 万户。其二,临时互助组逐步向常年互助组升级。临时互助组从 158.27 万户减少到 130.04 万户,减少了 28.23 万户;常年互助组从 54.82 万户增加到 81.62 万户,增加了 26.8 万户,加上向初级社升级的农户,增加数量更大。其三,互助组规模逐渐加大。常年互助组从平均每组 9.4 户增加到 11.1 户,增加了 1.7 户;临时互助组有 16.65 万个,从平均每组7.1 户增加到7.8户,增加了 0.7 户。
互助组稳步发展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基本劳动互助化后,互助组的发展遇到瓶颈。从组织程度来看,贵州省分为三类地区。第一类地区约占全省的 40%,大部分为中心地区、人口稍为集中、交通沿线、土地改革较早、领导力强、工作基础好,原计划 1954 年组织 80% 以上的农民。第二类地区约占全省的 40%,大部分为二期土地改革地区,工作基础稍差,原计划 1954 年组织 60% 的农民。第三类地区约占全省的 20% 左右,多数为边沿县、区,交通不便、地处高寒地带、少数民族地区、土地改革较晚、领导骨干弱、工作基础差,原计划 1954 年组织农民达到40%—50%。互助组加速发展阶段实际上超额完成了第一类和第二类地区的计划。第三类地区则是较为难啃的骨头,全省一半多没有建立党支部的小乡大部分属于第三类地区。中共贵州省委曾指出:“边沿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基础薄弱,问题复杂,更应稳慎,不要硬赶中心区”,也不要“硬赶汉区”。所以,互助组在稳定发展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发展党员,建立基层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做好群众宣传工作,努力发展生产。
第二,开始分批控制发展初级社,一些互助组向初级社升级。从 1954 年 7 月到1955年 2 月,贵州省分批控制发展初级社,指导互助组发展生产,引导临时互助组向常年互助组升级,为初级社作准备。1954年7—9月,在第一批成立的初级社中,有“70%—80% 是以常年互助组为基础建立起来的”。
第三,1955 年春全国对初级社发展的叫停,反而促进了常年互助组的发展。在1954年冬腊月间,由于误解农业合作化政策、统购供销工作出现偏差、牲畜贩运控制过严等原因,“不少地区发生大量出卖耕畜,畜价猛跌,和滥宰耕畜的严重现象,有的省估计至少杀了三十万头,有的省估计耕畜减少百分之二十”。因此,许多地方叫停了合作社的发展,全面转入巩固阶段。在全国“全力巩固,坚决收缩”合作社趋势的推动下,贵州省大部分地区开展了巩固初级社的工作,领导重心稍从初级社转向互助组,从而促进常年互助组的发展。截至1955年6月,全省参加初级社的农户为17.55万户,仅占组织起来农户 229.21 万户的7.66%,可见互助组仍然是发展中的主流。在互助组第二次大发展中,临时互助组的发展趋势是先升后降,常年互助组的发展趋势则是一直上升。
所以,与互助组第一次大发展实质上是临时互助组大发展相比,互助组第二次大发展实质上是常年互助组大发展。这种发展趋势体现了贵州农业合作化运动依次从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初级社到高级社的发展规律。

三、互助组第二次大发展的意义


互助组第二次大发展使互助组成为贵州省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发展得最久的互助合作形式,适应当时大部分群众的觉悟水平和干部的能力,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增强了干部能力
互助组经过第二次大发展,培养和训练了大批组长、骨干和积极分子,为初级社的大发展和高潮奠定了坚实的干部基础。按“每组有二、三个或三、五个积极分子” 中最少 2 个计算,加上组长,1954 年 6 月,28.25 万个互助组相当于至少有84.75万个积极农户,占当时总农户数 302.75 万户的28%。这28%的农户是贵州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最坚定的力量,他们又经历了一年的互助合作实践,经验更加丰富。1955年 6月,临时互助组平均每组为7.8户,常年互助组平均每组为11.1户,初级社规模26.5户,可知1个初级社一般由1个常年互助组和2个临时互助组组建而来。所以初级社中的1个正主任和 2 个副主任一般由3个组长分别担任,这与《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贯彻中央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情况和意见的报告》中提到的“728个”初级社里有“2104个正副主任”基本吻合。互助组中原来的骨干和积极分子,一般在初级社管理委员会和各生产队中担任科长、队长、会计等干部。所以,互助组的小班子为初级社解决了干部的问题,是初级社大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可靠的基础”。
(二)提高了群众觉悟
互助组经过第二次大发展,提高了组员的文化水平、社会主义觉悟和合作化经验,为初级社大发展及其高潮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1954年,贵州省边沿地区村也有了互助组,劳动互助已经成为全省 74% 农户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到 1955 年6月,互助组组员已经逐步熟练集体劳动、评工计分等经营管理。随着互助组的发展,组员需要计工分、学政策,对提高文化水平的要求不断增长,加上国家对农民的文化教育也在不断增大投入,从而组员的文化水平在逐步提高。
(三)奠定了组织基础
经过第二次大发展,临时互助组尤其是常年互助组,为初级社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1955 年 6 月,贵州省已有临时互助组 16.65 万个、常年互助组 7.38万个。从 7 月到 9 月,以“5万多个常年互助组作基础”分两批“猛烈发展”了约2.4 万个初级社,总共合计“3 万个左右”;从 10 月到 11 月,又新建约 0.54 万个初级社,总共合计“3.54 万多个”;从 12 月到 1956 年 1 月,再次新建“2.16 万多个初级社”,最终总共合计 5.7 万个,“入社农户达 243.53 万户,占全省农户的 77.7%”,全省基本实现初级合作化。在这7个月中,贵州省迎来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大发展,常年互助组直接升为初级社,大批临时互助组通过联组为“办社搭起架子”,最终形成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第一波高潮。
(四)推动了农业发展
互助组兴修水利、抵御灾害、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增加了粮食产量,推动农业发展,支援了国家建设。贵州省农业合作化运动“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参加水利建设的热情”,“对于乡村水利建设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尤其是互助组第二次大发展期间,全省大部分农民都是互助组成员,成为这一时期农村中水利建设的主要力量。经过几年的劳动互助,农民深刻体会到互助组抗旱能力高于单干户。“群众说:‘组织起来,不但斗垮地主,也斗垮了老天。’”从 1953 年到 1955年,贵州省粮食连年增产,其中 1954 年粮食总产量、人均产量分别是 411.05万吨、263.8公斤,与1950年的 299.8 万吨、211.6 公斤形成鲜明对比。除自给以外,这三年贵州省向外共调拨 578329 吨粮食支援国家建设。
贵州省从 1951 年 3 月到 1955 年 6 月以发展互助组为主,历时 52 个月;从1953年 11 月开始试办初级社到 1956年1月基本实现初级农业合作化,历时 27 个月;从1955 年 11 月开始成立第一个高级社到 1957 年 3 月基本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历时17个月。在贵州农业合作化运动步伐看似越来越快的背后,实际上是一个扎牢基础、厚积薄发的过程。尤其是互助组经过第二次大发展之后,常年互助组得以大发展,与临时互助组一起成为初级社大发展的重要基石。

当下,贵州乡村振兴正处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的阶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提高农民收入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核心任务。在历史规律的演进中,历史现象总有相似之处。在以重点试办为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带动下,大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应使脱贫攻坚工作更进一步、更深一步,从而为乡村振兴迎来大发展扎牢群众基础、干部基础和产业基础。同样,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方向。脱贫攻坚工作应从过去的“两不愁三保障”,逐步转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再到农业现代化,清晰地展现出一条新时代中国农业逐步现代化的道路。回望过去,展望未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要足够的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才能扎牢农业现代化、国家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3年第1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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