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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雷敦祥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2017-06-12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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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敦祥对被告人董某故意伤害一案出庭支持公诉,落实司法责任制办案要求,为领导干部办案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检察干警六十余人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该庭审同步视频直播。

      被告人董某故意伤害案是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董某和被害人谢某商议双方子女复婚事宜时发生争执,相互指责时被告人董某将被害人谢某的右手抓住咬伤,致谢某轻伤二级。

      在承办该起案件后,雷敦祥检察长仔细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严格审查事实证据,提审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复核了案件事实和证据,并认真听取了受害人的意见。

      庭审中,在宣读起诉书后,雷敦祥检察长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并运用多媒体依次展示了定罪和量刑证据,清晰地还原了整个案件原貌。在法庭辩论阶段,雷敦祥检察长就本案的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及启示教育意义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论证严谨、说理透彻,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赢得了庭审现场各方人员的好评,视频同步直播也获得了广泛关注。


      目前,检察长办理案件和出庭支持公诉是落实员额制司法改革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已成为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的新常态,为该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作者

叶雯

编辑

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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