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临渭区法院、检察院招聘公告
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法检两院工作实际需要,现就我区法院、检察院招聘书记员、法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的优先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法检两院共招聘书记员、法警240名,其中区法院招聘书记员150名,法警50名(其中男性47名,女性3名)。区检察院招聘书记员36名(男性不少于10名),司法警察4名。
三、招聘范围
(一)临渭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
(二)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及以上人员。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临渭区法院
1、书记员:30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法律、法学专业人员优先;
2、法警:40周岁及以下,复退军人和警校大中专毕业生优先。
(二)临渭区检察院
1、书记员:30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法学专业人员优先;
2、法警:30周岁及以下,男,高中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和警校毕业生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8月10日-8月14日)
招聘公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inwei.gov.cn)、区法院、检察院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17年8月15日-2017年8月17日。
2、地点。临渭区法院政治处(东风大街中段);临渭区检察院政治处(乐天大街中段区委对面)。
3、报名方式和需持证件。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8月17日下午6: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法院、检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2017年渭南市临渭区法院、检察院招聘报名表》(附件),其中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的应聘者需加盖镇办及脱贫办公章并签署意见。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证件或证明、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到渭南市临渭区法院或检察院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在原岗位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名次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总成绩、招聘岗位数量和男女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法院、检察院网站公告通知。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所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政审
法院、检察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和政审。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政府网站、区法院、检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培训和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分别由区法院、检察院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对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补充。培训合格人员由区法院、区检察院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八)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000-3000元含绩效考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予以解聘。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成立以区人社局牵头、区脱贫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监察局为成员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区法院、区检察院。
七、相关问题
(一)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
(三)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2017年渭南市临渭区法院、检察院招聘报名表》请在“阅读原文”里面下载
联系方式:
区人社局 联系人:牛武文 联系电话:3030356
区法院 联系人:郝毅伟 联系电话:2119053
区检察院 联系人:李 娟 联系电话:2193830
渭南市临渭区法院检察院
书记员法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