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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男子入室疯狂盗 锒铛入狱悔恨晚

2017-11-13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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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短半年时间,犯罪嫌疑人刘某,独自一人疯狂作案17起,盗窃他人金银首饰价值难以估量。近日,我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刘某。


        从2016年8月开始,犯罪嫌疑人刘某频频光顾临渭区三马路的金域华府小区、曼哈顿小区和阳光小区,采取从后窗而入的方式窜入受害人家中,将受害人家中的金银首饰和现金洗劫一空。截至案发时,刘某盗窃他人现金2万余元,项链、手镯、戒指、耳钉等金银首饰无数,被盗物品价值十多万。其作案次数之多,胆子之大,行为之猖獗令人瞠目结舌。



检察官特别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外出上班时,要锁好门窗,尽量避免窗户可以从外面打开,以防给那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告诫那些为非作歹、妄想不劳而获的犯罪分子,不要以身试法,任何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一定会被坚决打击,任何藐视法律破坏社会稳定的不法分子,一定会被绳之以法。


供稿

李全文  宜永峰

编辑

岳丹

审核

张琳


临渭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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