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党课 | 如何让党员“落户安家”?
微党课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对于严密党的组织
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哪些
不同情况下的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本节微党课我们一起来学习
小故事
甘溪党支部5位党员冒死寻找党组织
矗立在甘溪村的五位党员雕像
在90多年前白色恐怖笼罩的年代,甘溪村的5名党员(朱远平、朱正光、钟蔚强、钟金娘、钟李仁)在与上级党组织失联的情况下,在被敌人重重包围和切断一切联系的状态下,依然以坚定的信念、不屈的意志,坚持革命斗争,4次外出寻找党组织,在深山里坚持斗争6年,终于在1939年才与党组织取得了联系,诠释了对党的绝对忠诚。
核心课程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那每个党员的党员组织关系都是固定的吗?这可不一定,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01
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02
哪些党组织之间可以相互转接
组织关系?
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
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
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同时具有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权限。
03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有哪些?
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党员证明信
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凭证。党员临时外出时,持党员证明信以证明其党员身份。
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使用。持党员证明信外出的党员,可以据此证明自己的党员身份,在所去地区或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但是,其党员组织关系没有从原所在党组织转移出去,他们在所去地区或单位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
流动党员活动证也是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凭证,其作用与党员证明信基本相关,所不同的是:
1、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但外出地点不确定,或长期外出但因外出地点和时间不确定等原因暂时无法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
2、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可以向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缴纳党费。
需要注意
党员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的,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04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流程和要求?
1
党组织批准。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时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
开出证明信。党员本人所在的支部开出证明,由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3
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部门开具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需要注意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要用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的月份,并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
4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妥善保管,并由党员自己携带。
5
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6
做好审查核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认真审查核对,对不符合接转手续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退给党员本人,让其按规定重新办理接转手续。
05
不同情况下的党员组织关系
如何转接?
高校毕业生党员
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的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这些机构的党组织。
对一时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还可将其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
出国(境)党员
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复员、退役军人党员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其安置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时保存在县级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军人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
易地安置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收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干部、职工党员离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流向比较集中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与其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做好衔接工作,为他们集体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移交手续。
流向分散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也要主动向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提供情况,帮助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
党员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原则上不能拒绝接收。暂时不具备接收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这些党组织创造条件,并对其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
思考题
1
党员组织关系的含义是什么?
2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凭证有哪些?
3
如何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主讲人:孙小元,中国能建职培中心
内容参考: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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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党课 | 有一种光荣,叫火线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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