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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召开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查处整改工作视频会议

  昨日,省政府召开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通报前一阶段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本月8日至17日,督察组分别下沉到武汉、荆州、荆门、潜江、孝感、仙桃、宜昌等7市,对各市党委、政府推进环保工作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对重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对群众举报突出环境问题查处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据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1日,我省共接收督察组转来电来信1548件,各地积极整改,已办结1094件。

  这些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办结情况如何?又有多少企业被要求整改、负责人被约谈?今天,一起来和小编看看详细情况。

  截至12月21日,全省共实施行政处罚265次,处罚金额1931万元,责令停产整改372家,查封扣押42家,取缔关闭128家,实施行政拘留16人,刑事拘留2人,约谈711人,追责问责331人。

截止12月21日,共拘留18人(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16人)。

截止12月21日,已问责单位3个,问责个人331人。

问责的3个单位为政府部门,问责个人331人中,纪律处分55人,组织调整1人,诫勉谈话83人,通报批评40人,免职1人。

问责的331人中,政府及相关部门99人(其中乡科级91人、县处级8人),事业单位66人,国有企业人员28人,村社干部40人。

问责331人中,政府部门涉及环保系统人员35人,非环保系统人员199人,企业及其他人员97人。问责的3个单位为政府部门,问责个人306人中,纪律处分49人,组织调整1人,诫勉谈话76人,通报批评34人,免职1人,其他145人。

截止12月21日,约谈711人。其中:约谈政府部门244人,事业单位27人,国有企业54人,私有企业377人,其他9人。

  我省接受中央环保督察组陆续交办的信访事项后,各地积极整改。整改情况如何?

武汉: 件件整改不过夜

  针对转办的举报信访件,武汉市按照件件不过夜、有回执的原则,已转办的所有信访线索展开督查整改。同时,对全市各生产环节可能产生污染隐患的节点进行排查。武汉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信访处理组副组长曾欣说:“我们设立24小时信访值班制,每天转办到武汉的信访件绝不过夜,当日直接转办给各区和各部门,并成立本市的督查组,针对有关问题进行督察督办。”

  近日,群众反映,位于武汉市沌口开发区的宝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接到信访电话后,湖北省环保工作组、武汉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组,马上对这家企业开展督查,并连夜关停。

黄石:加强大冶湖保

  为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黄石正加大大冶湖管理力度,清理湖面垃圾,拆除残留围网。

  目前,黄石市大冶湖管理局已督促沿湖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大冶湖残留少量围网竹竿、残余网片进行了清理;并督促大冶湖旅游开发公司建立水面漂浮垃圾清理长效机制,定期集中清理湖面垃圾。针对大冶湖大桥南岸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问题,当地已迅速采取措施,清除、处置垃圾。同时由黄石市大冶湖管理局牵头,组织沿湖县(市)区(开发区)加强对大冶湖及周边区域的巡查执法,一经发现向大冶湖倾倒、抛撒垃圾、在大冶湖围网养殖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襄阳:办理信访件严把质量关

  襄阳市以“三高标准”“三级会审”等措施,把好信访件办理的质量关。所谓“三高标准”,即高规格、高质量、高效率;所谓“三级会审”,即要求承办单位负责人必须亲自到现场核查,县市级党委政府负责初核把关,市协调联络组进行会审把关,上报之前由市政府审定,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近期,针对“湖北诺伯特科技有限公司未建设配套的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襄阳市政府责成樊城区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针对襄城区余家湖保康工业园存在污染的信访问题,该市责令保康县和襄城区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一企一管”工程建设。

荆州:耐心宣传督促违法企业自行关闭

  12月9日,位于开发区沙市农场窑湾分厂李君权骨粉厂对生产所用的蒸锅、土炉灶进行了拆除,正式关闭,彻底解决了这一恶臭污染扰民投诉。

  前期,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取证,报市环保局对此例个人擅自建设骨粉加工项目且未通过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荆环责改字【2016】15号)及《行政处罚决定书》(荆环罚【2016】6号)。

  荆州市环境执法人员对该骨粉厂业主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向其讲明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将要面临的法律后果。通过耐心的宣传,业主同意彻底关闭违法骨粉厂,并对生产所用的蒸锅、土炉灶进行了拆除。

宜昌:查污不手软 问责不留情

  接群众举报,位于宜昌猇亭区长江边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公司存在排放污水问题,当地环保部门随即赶到现场调查取样。检测出氨氮的含量是22.27 mg/L ,超过了15mg/L的国家标准。12月8号,宜昌市环保局依法对宜化股份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宜化集团及宜化股份公司目前已对14名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免职、罚款等处理,当地政府和部门的3名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黄冈:堵住养殖污染源头 重塑绿水青山

  黄冈市浠水县是畜禽养殖大县,畜禽养殖高峰期时养殖场一度达到七千多家,大量排放的粪污使多条河流被污染,这也成为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浠水重点整改的事项。浠水县汪岗镇牛王庙村村民刘辉,2011年开始养殖蛋鸡,几年来,鸡场粪污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当地群众反映很大。接到信访件后环保执法人员来到刘辉的养殖场,向他下达了整改通知。

  目前,浠水汪岗镇已对镇内所有养殖场进行彻底清查,堵死所有的排污口。针对被污染的河流,浠水县已划拨专项治理资金,启动畜禽绿色养殖“整治创建月”活动,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流进行整治。

鄂州:加大检查力度 督办限期整改

  连日来,鄂州市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集中展开督办检查。

  鄂州沼山膨润土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线。由于污染防治设施达不到环保要求,生产时直接排放的粉尘、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情况后,当即要求关停,限期拆除。正在抓紧时间整改的还有康源药业,由于将生产时产生的刺鼻气体,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空气中,遭到周围群众的投诉。执法人员确认情况后,立即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停产整改。

十堰:评选“最好”“最差”信访办理

  12月13日晚,十堰市配合中央环保督察信访应急与现场执法组等有关人员召开碰头会,对一起办理质量不高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报告予以退回,责令重新调查处理,并将作为“最差”信访办理件予以通报。这是十堰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所采取实际举措之一。

  为切实提高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质量,十堰采取评选“最好”“最差”信访办理件方式,计划在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湖北省一个月时间里,共评选出两例“最好”信访办理件与两例“最差”信访办理件,并予以通报。

孝感:立行立改严肃问责加紧整 

  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湖北开展督察工作以来,孝感市针对问题,立行立改,实行销号管理,加紧按照要求整改完成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

  信访人反映的汉川市新河鑫利漂布厂存在氯气污染及环评审批等问题,经查,该厂因未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因,已于今年8月被汉川市安监部门停产整改至今。目前,汉川市已依法对该厂抽灌阀门及电门开关等产污设备进行查封,并处以行政处罚10万元。同时,汉川市政府、汉川市纪委已对市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将上述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荆门:颁行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

  荆门市近日颁行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到2018年完成搬迁改造和关停企业14家。

  按照方案,对靠近居民区、对城区环境、安全影响大、群众反应强烈、自身又有搬迁意愿的重污染企业,实施异地迁建;对依赖所处区域资源禀赋,无法搬迁的重污染企业,就地改造;对工艺落后,环保设施不到位、又无治理和搬迁意愿或能力的重污染企业实施关停。

咸宁:逐一整改  严肃问责

  位于咸安区张公庙村的鹏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沥青搅拌工作的企业,不仅生产时灰尘满天,生产后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周边水塘。收到信访件后,咸宁市立即组成督办专班进行了核查。调查发现,当地环保局已于2016年6月30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产,并立即整改。

  目前,当地环保部门已对该企业实施24小时监管,并实行了断水断电措施。同时,咸安区纪委、咸安区环保局还将分别对当地政府、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该企业“未验先投”予以立案查处。

随州:6家企业被要求停产整顿

  截至14日,随州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42件,目前已办结20件。对3家企业采取行政处罚,处罚金额21万元,6家企业被要求停产整顿,17人被约谈,2人被问责。

  针对群众信访投诉的孝昌王店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超标、广水市应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无法正常处理、广水华达能源公司存在环境风险等问题,当地立即组织专班赴现场调查核实。9日,当地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程到现场进行督办。目前,广水市对应山河、广水河上游进行了污水管网建设,力求尽快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对沿线21家畜禽养殖厂采取关停或整改的行政处罚,并禁止在河道采砂,对境内沿线的垃圾全部进行了清理。对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当地已加紧施工,尽快处理渗滤液问题。对于湖北华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风险问题,当地已在现场设置警戒线,并寻找有资质的相关单位采取安全措施将残留的有毒化学物品处理掉。

恩施州城全面禁用高污染燃料

  6日,恩施市政府发布通告:本月20日起,州城120平方公里范围内将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通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燃区内使用、销售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备,已建成的设备应在2017年6月30日前拆除,或改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仙桃完成水源地保护环境问题整改

  “水源地保护区防护网遭到破坏,保护区内仍有黄砂码头、临时居住点……”仙桃市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启动后,一份环境信访件迅速转至仙桃市城投公司。

  接到信访件,仙桃市城投公司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对照问题,进行检查、对接。一个由城投、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组成的专班迅速展开行动——关停3家黄砂码头、强制拆除一家违法黄砂码头;出资40万元购买1000套3000米长的防护网并安装到位,组织专人巡查,在保护区内禁止一切与取水无关的活动;强制拆除乱搭乱建的10余个临时窝棚,并对建筑垃圾全部予以清除。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清单上的一个个问题逐一消除。

天门:一养猪场暗管偷排被罚10万元 

  私设暗管偷排污水被抓现行,天门市一养猪场不仅被罚款10万元,老板还将面临拘留的处罚。12月11日,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养猪场老板罗某懊悔不已。

  3日晚,天门市环保监察人员在岳口镇大庙泓沟沿线巡查排污企业时发现,岳口新兴猪场的干粪场南面围墙处有一个偷排口,猪场内的大量污水废水通过该排口排出场区,后经西侧的排污沟排入大庙泓沟。现场勘查发现,该偷排口平时用塑料编织袋装土后封堵,实施偷排行为时,则将塑料编织袋转移。

  经取样检测,偷排污水化学需氧量浓度6500毫克/升,氨氮浓度422毫克/升,分别超标15.2倍和4.25倍。

  据悉,今年以来,天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不定期开展夜间巡查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潜江4家化工企业被停产整治 

  12月13日从潜江环保局获悉,截至12日,潜江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21件,目前已办结12件,其中江汉盐化工业园4家化工企业被要求停产整治。

  信访人反映当地王场镇、周矶镇江汉盐化工业园4家化工企业(新亿宏化工厂、益和化工厂、富阳化工厂、锡太化工厂)废水未经处理经暗管排到明渠,流入兴隆河,污染水质。偶尔晚上八九点时,泄露氮气,气味刺鼻。同时还投诉汉江边黄场村、黄湾村两个采砂点,晚上6点钟后运输砂石毁灭道路,白天粉尘严重。

  接到群众信访投诉后,当地立即组织专班,针对信访人反映情况进行调查。经当地环保部门检查,信访人反映园区企业问题部分属实,目前,江汉盐化工业园已责令所涉4家企业停产整治。同时潜江环保局已对富阳化工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来源:湖北日报 、长江云、湖北省环保厅 编辑:何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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