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证合一”改革全省推开 武汉颁发“28证合一”营业执照
昨日,武汉、襄阳、宜昌三市工商部门都颁发了全省“多证合一”改革后首张营业执照。武汉中德伟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从省工商局局长王永高手上接过“28证合一”营业执照时,很是激动。
湖北省工商局局长王永高颁发首张“二十八证合一”营业执照
8月1日起,我省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出入境检疫、公安、住建、旅游、文化、商务、交通、食药监等8个行政部门的22项登记和备案事项,通过“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口对接”的工作模式,实现了企业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共享互认”,统一整合到营业执照上,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通常,企业拿到“27证合1”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一般经营项目的生产经营状态,并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
“二十八证合一”营业执照开始发放 楚天金报记者曹大鹏摄
此项改革比国务院规定时间提前2个月,是全国继吉林和河南之后第三个全面实施的省份。10月1日前,“多证合一”改革将在全国全面推行。
此次武汉市“多证合一”改革共整合了28项证照,在全省“27证合一”基础上增加一项,即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武汉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多证合一”改革解决了企业办理证照“部门多次跑、资料重复交、办理时间长”问题,变企业跑腿为“数据跑腿”,提交材料后,最多3个工作日内能拿到营业执照,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昨日上午,湖北益佳园农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福明,从南漳县政务中心工商窗口顺利领到“27证合一”营业执照后喜笑颜开。 (视界网 熊明银 摄)
今年7月1日,武汉市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全面实施“十证合一”改革。截至目前,共发放“十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7455份,武汉市场主体总量已突破百万,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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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政策解读
什么是“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在全面实施 “十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能共享尽量共享的工作原则,将证照事项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以及证照事项用企业登记信息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即: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等28项登记、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实施 “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对象有哪些?
从2017年8月1日起,武汉市实施“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适用于全市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类市场主体(含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实施“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范围有哪些?
在 “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印发了《武汉市“二十八证合一”改革事项清单》,共计28项登记、备案事项,分别为:工商部门的工商营业执照,质监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证,统计部门的统计登记证,人社部门的社保登记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和原产地证签证企业备案,公安部门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备案,房管部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备案,公积金管理部门的企业公积金缴存登记,旅游部门的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和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备案,文化部门的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备案、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备案、艺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及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备案,商务部门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直销企业设立服务网点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及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交通部门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及从事装卸搬运、道路运输代理、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仓储理货、商品车发送业务的经营者备案,食药监部门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及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和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2项备案事项,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先行先试,适时在全市复制推广。
已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十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吗?
从2017年8月1日起,申请设立的企业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二十八证合一”营业执照;已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十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换领“二十八证合一”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根据“二十八证合一”部门需要,提供存续企业基本信息;尚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时,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二十八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原领取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管理方式,继续按“五证合一”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整合事项的相关证照不予收缴。
尚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务必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换照手续。从2018年1月1日起,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办理“二十八证合一”与 “十证合一”提交的材料有什么区别?怎么办理?
没有区别。“二十八证合一”实行的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与“十证合一”登记相同。按照“一窗受理、一表登记、核发一照、信息共享”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以下简称“登记窗口”)“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经登记窗口形式审查合格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实时将所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对外公示,并及时通过部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给相关部门。被整合的涉企登记、备案事项的相关部门,依据工商部门推送的企业登记信息,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工作。不再另行要求企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十八证合一”改革后,还需要办理已整合事项的相关业务么?
已领取“二十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需要另行向相关部门办理《武汉市“多证合一”改革事项清单》中所列的登记、备案事项,相关部门通过与工商部门信息共享满足管理需要,实行部门内部流转审查,对能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和应由行政机关调查核实的信息,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实现企业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共享使用”。
“多证合一”改革如何实现信息共享?
按照国务院关于“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信息化工作要求,我市“二十八证合一”涉及省级部门的,可通过“湖北省‘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平台”在省级层面进行部门信息共享交换或通过“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同级层面进行部门信息共享交换中的一种共享交换方式,由省工商局负责将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办理的企业登记信息及时推送至共享交换平台,省级“多证合一”相关部门自行从共享交换平台上认领企业登记信息数据,并在本系统内进行清分和使用。市(区)工商登记审批部门负责将本市(区)内办理的企业登记信息,通过“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时推送给市(区)级“多证合一”相关部门,供市(区)级“多证合一”部门共享使用,或通过“云端武汉”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交换。市(区)“多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化水平具备条件的,也可通过“湖北省‘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平台”直接与上级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加强数据归集管理。“多证合一”相关部门应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及时认领接收信息共享平台上涉及本部门业务的企业登记信息,做好共享数据的导入工作,实现与本部门业务系统有效融合。对相关部门需要的涉及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产生的信息数据(如银行账户、企业技术人员、经营规模、产值营业额等),由各相关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与服务工作中自行向企业补充采集。
社会各界认可“二十八证合一”营业执照吗?
实行“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涉及整合事项的相关登记证和备案事项不再办理,企业直接凭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事务。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要予以认可。对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已整合事项的相关证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好处有哪些?
一是有利于市场主体便利准入。“二十八证合一”解决了企业办理证照“部门多次跑、资料重复交、办理时间长”问题,变企业跑腿为“数据跑腿”,今后只需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套资料、向工商登记审批一个部门提出申请,工商登记审批部门3日内发照,不再需要向相关部门另行提交登记、备案材料。这大大减少了企业办证数量,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市场准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
二是有利于协同监管。“二十八证合一”改革后,企业登记信息和各部门涉企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信息在部门间共享使用,打破了传统的“信息孤岛”,相关监管部门可以全面掌握主管行业内的企业信息,有利于各相关部门事中事后协同监管。
三是有利于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二十八证合一”改革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在政府部门间共享交换,提高了市场主体身份识别的统一性、兼容性与唯一性。有助于完善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企自我约束,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来源:湖北日报、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