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湖北省发布第1号河湖长令,要求全省各级河湖长立即行动起来,从即日起至2018年春节前夕,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让荆楚河湖旧貌换新颜,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乐享美好宜人河湖环境中过上一个幸福安康的春节。
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丹江口水库
为何要发布第1号河湖长令?
第1号河湖长令指出
2017年1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以来,全省各地提升站位、克难攻坚,河湖长制全面推行,治理管护初见成效。但是,在各位省级河湖长巡河巡湖督导和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验收考核中,发现部分河湖仍然存在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乱捞等现象,直接威胁河湖生态环境,成为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必须首先面对的难点问题。
第1号河湖长令有何具体要求?
第1号河湖长令要求
集中两个月时间,开展五个专项行动。
要全面开展清河(湖、库)保洁行动,全力清除河岸、水面各类垃圾。
要全面开展以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要全面开展非法侵占水域岸线专项治理,对涉河(湖、库)历史遗留阻水建筑物和违章建筑物进行清理、拆除。
要全面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加强河(湖、库)水域空间管控。
要全面开展水葫芦、水花生专项治理,推进其资源转化利用研究,着力遏制其泛滥成灾之势,促进水环境持续改善。
有令不行、落实不力怎么办?
第1号河湖长令要求
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河湖长要切实组织抓好整改落实,明确整改责任,限时整改到位;对重大问题要以督办函、河湖长令的形式定向责令整改;对履职不力、整改不实的单位和个人,要启动问责追责机制,严肃处理。
限时整改。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河湖长要切实组织抓好整改落实,明确整改责任,限时整改到位。
责令整改。对重大问题要以督办函、河湖长令的形式定向责令整改。
严肃问责。对履职不力、整改不实的单位和个人,要启动问责追责机制,严肃处理。
各地2018年1月31日前要向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报送“迎春行动”开展情况。
第1号河湖长令还要求,各级媒体要加强对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的宣传报道,以河湖长制宣传“六进”活动为载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呵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不说了,小编要下基层去采访河湖长们“清河大行动”去了!回头再为大家送上1号河湖长令在基层的落实动态,不见不散哦!
编辑:何习文
来源: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