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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在全国率先设立河长技术助理 为各级河长履职提供技术保障
3月28日,省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正式下文,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技术助理制度,为各级河长履职提供技术保障,助推河长制全面落实。
当日,省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印发《关于借力河湖长制推进河道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河道堤防管理单位所管辖的河道,都要对应市、县、乡级河长设置情况,分别设立河长技术助理。6月底前,在有河道管理机构的地方全面建立河长技术助理制度。
各级河长技术助理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准确掌握并向河长提供河道及堤防工程基本情况,提出河道管理与保护建议,配合有关单位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协助河长开展巡河、调研等工作,为各级河长履职提供技术保障。
2017年11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今年初,我省又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河流湖泊警长制。如今,河长技术助理制度的推行,将助力我省打造河湖长制“湖北样板”,推动我省河湖长制提档升级。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