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50亿!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有重大调整,看专家权威解读
从5月1日起,包括增值税税率降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退还部分企业留抵税额在内的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正式施行,将为湖北纳税人带来新一轮税改红利。
这些举措如何落实?
将给湖北纳税人带来哪些实在的好处?
省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现青做客在线访谈
4月27日,湖北省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现青做客省政府网在线访谈,就相关问题与网友互动交流。
新政出台背景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的发展任务。
3月2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三项措施:
1降税率: 降低增值税税率,将17%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6%,将11%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0%;
2
提标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在一定时期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3
退留抵: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上述三项措施,均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新政实施目的
以“降税率”为主导,辅之以“提标准”和“退留抵”,主要目的在于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增值税税率的全新调整:
17%税率的调整主要涉及制造业、商业等行业,11%税率的调整除影响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等营改增行业外,还涉及去年从13%降为11%的农产品等民生领域。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调整 :
此次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上调为500万元,并允许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将选择权交给企业,兼具“雪中送炭”和“锦上添花”的作用,有助于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3
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对部分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留抵退税政策,既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缓解企业财务压力,也可以让企业有更多资金进行研发、生产,增强市场竞争力。
新政有何特点
改革时间紧
目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政策文件仍在陆续出台,对税务部门和纳税人来说,距离5月1日起正常开票、6月1日起平稳申报的时间较紧,任务较重。
政策性强
三项改革措施不仅是减税降负方案,也是完善增值税制度、推动增值税立法的重要一环,此次改革的变化、要求和标准,不亚于一轮营改增改革。
涉及面广
经初步统计,调整税率政策将影响到我省约16.7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占全省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比例达65.3%。
改革红利巨大
本轮改革,全国减税总量达4000亿元。据测算,我省降税率、提标准两项政策将为纳税人减免税收至少50亿。
矛盾突出
尽管总体减税规模较大,但是在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下降的同时,也会有一部分纳税人因为抵扣减少,税负上升,在政策推行的过程当中,存在销方争取以低税率开票,购方争取以高税率索票的矛盾。
新政如何实施
制定《2018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任务分解表,按照关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敲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针对政策规定、发票使用、纳税申报、汇总核算以及出口退(免)税等方面的变化要点和注意事项开展纳税人培训,引导纳税人熟悉政策。
对“轻松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辅助软件进行优化,同时,升级网上办税服务系统,继续提升便利化的办税体验。
对个别纳税人利用税收优惠,虚开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将加强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和执法督察工作力度,严密防范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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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喻敏
编辑:姚盼
通讯员:朱彦、王猛
来源:湖北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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