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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600名河湖警长上岗 严打三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
5月17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视频会议,通报近期公安、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整治执法工作情况,部署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
通报称,2017年至今,全省共侦破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犯罪案件2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2人。省公安厅连续3年开展打击环境犯罪“清水蓝天”专项行动,连续2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维护长江水域治安秩序,是长江大保护的重要部分。在三峡大坝、荆江大堤、大规模拆建水域等重点流域和点位,警方通过设置水面、陆地等多个治安防控关卡,利用公安信息化手段预警预判,对破坏长江及其沿线水域秩序的行为,坚决打击、一查到底。去年湖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省公安厅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流湖泊警长”,依法打击涉江涉河湖环境违法犯罪。目前,全省共有近1600名民警任河湖警长。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严打三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即重点打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涉黑涉恶犯罪行为,集中整治影响长江流域治安秩序稳定的突出问题。同时,紧盯重点人员、行业和区域,开展细致排查,确保打深打透。针对团伙性、系列性、跨地域性大要案,将集中优势警力、深挖链条,强力破案攻坚,确保专项打击行动取得实效。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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