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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如何打赢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权威专家为您详解“作战计划”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和国家安全的高度。

  如今,这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攻坚战已吹响号角,湖北又有哪些“作战计划”?8月2日下午,省政府金融办主任段银弟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网友畅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一话题。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意义重大

  “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是金融风险,放在“三大攻坚战”之首是应有之义、应尽之言。”段银弟介绍,进入经济新常态以来,随着中国开放程度的日益提高,经济运行中的各种主要矛盾和风险不断暴露,并不断集中传导和体现于金融领域,逐渐演化为系统性与全局性风险因素。金融风险已成为当前最突出、最显著的重大风险。

  段银弟介绍,今年开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大力气部署打好三大攻坚战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事关三大攻坚战的整体战果。引导金融回归本源、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金融工作的首要任务。


五种金融风险形式须警惕

  中国自古就有“治未病”的医学思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要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早期阶段。当前我省金融风险有哪些表现形式?段银弟认为,目前非法金融活动等5大类风险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非法违规金融活动风险

当前,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互联网金融非法平台、非法交易场所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层出不穷,一些非法违规金融活动难发现、难处置,与传销、银行信贷风险相互交织。

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

目前,我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同程度上存在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常态化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尚未建立,资产质量管控压力较大,风险管理和内控管理有待加强,核心竞争力尚未形成,业务品种单一、经营理念落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地方类金融机构风险

当前我省类金融机构主要问题有:监管资源相对不足,缺乏持续有效监管和风险监测;少数机构偏离行业定位,机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不健全,存在违规经营甚至违法行为。

四、重点企业债务风险

2017年以来,信贷规模快速收缩,企业获得的金融支持大幅缩减。省内部分地方融资平台、重点企业集团、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资产结构不合理、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并可能引发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风险。

五、金融体系内风险

银行不良贷款率反弹,企业负债率较高;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突出,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时有发生;保险业流动性风险初显,险资投资风险等需要关注。


湖北多措并举为金融稳定护航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是一项系统性、持续性的工作,如何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场攻坚战?段银弟表示,省政府金融办将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推动全省各地、各部门着重从五个方面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地方交易场所“回头看”、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为主要内容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全行业、全时段覆盖的防范化解非法金融活动三年攻坚战行动。

加强地方类金融机构监管

督促各监管机构、相关部门和各地政府摸清风险底数,对违规开展业务的限期整改,对违法开展业务的及时取缔。强化牌照管理,严格督促各部门按照国家所有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必须持牌经营的原则,类金融机构的工商登记注册必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对地方类金融机构的业务、产品、行为实施全方位监管。

强化法人金融机构治理

会同中央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日常监控预警,履行属地主体责任。

推进重点企业风险化解

督促各级政府摸清辖内重点企业风险状况,针对存在风险的企业制定有针对性措施。督促融资平台、房地产和重点企业聚焦主业,避免盲目扩张。指导各级政府加强风险监测与评估,将负债率控制在合理水平。督促各地依托推进重点企业风险化解,创建良好地方金融生态发展环境。

协助做好金融体系内风险防控工作

着力防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系统内风险。加大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严格控制对高负债率企业融资;开展证券业风险深度摸排,防控资本市场异常风险;加强保险机构经营行为合规性监管等。


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 引导金融回归本源

  “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段银弟表示,省政府金融办将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增强金融有效供给

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切实加大对关系我省发展全局的“三农”、小微企业、民生、产业转型升级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

规范金融机构收费和放贷行为

切实改善银行服务收费;进一步清理规范企业经营服务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督促银行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尽可能减费让利。

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完善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增强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服务的积极性。加强与湖北保监局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搭建银企融资对接平台

持续举办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早春行”、重点项目银企对接等活动。引导金融机构按融资需求与企业开展精准对接,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动性、实效性。

创新推进金融精准扶贫

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对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扶贫小额信贷,享受贴息及风险补偿政策,结对帮扶贫困县、村、户,强化对就业和再就业、助学、扶贫开发等环节的金融服务。

深化金融改革

重点围绕完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立科技金融专营机制、打通科技金融融资渠道、完善科技金融供应链等方面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开展投贷联动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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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华纯皓

编辑:姚盼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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