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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411个村组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


  8月29日在宜城召开的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传来消息,已有1411个村组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道“必答题”,去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全省村、组两级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到2018年,基本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归属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核实集体资产432.9亿元,确认集体成员554.4万人,量化集体资产297.4亿元,累计分红2.4亿元。其中,5636个村组完成清产核资,3905个村组完成清人分类,1411个村组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全省建立市、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70个,线上办理交易1006宗、金额5.3亿元。

  从2015年起,京山市、武汉蔡甸区、大冶市、枝江市、南漳县和武穴市先后入选国家试点,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今年,荆门市、咸宁市、潜江市、武汉市汉南区等12个地方又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围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两大重点任务,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目前,荆门率先启动整市推进,进展全省领先。京山、蔡甸、夷陵基本完成改革。京山在全国改革试点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

变沉睡资源为农民的“口袋财富” 

——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观察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湖北先试先行,18个县市区先后进行了有益尝试,为全省乃至全国全面铺开改革探出了新路。

  这项改革给乡村带来了什么变化?还有哪些重点和难点需要突破?近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进行了探访。

  呼应诉求,改革势在必行

  长期以来,农村集体资产有多少、收益如何、怎么分配,村干部不清楚,农民心里也是一笔“糊涂账”,集体资产看上去“人人所有”,实则“个个无份”。

  群众的诉求,就是中央的关切。党的十九大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省农村经营管理局局长张清林介绍,村集体资产包括:土地、山林、鱼塘、滩涂等资源性资产;厂房、商铺等经营性资产;学校、卫生所等非经营性资产。

  近年来,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村集体资产总量规模也越来越大。全省通过土地确权工作,基本摸清了“家底”,截至7月底,全省核实集体资产432.9亿元。

  如何将这些资源变成农民口袋里实实在在的收益?

  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唤醒土地、山林、水面等沉睡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张清林说,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激活村集体资产,推动城乡要素互融互通,改革意义尤为重大。

  群众的事,群众说了算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破冰”的首要之举在于确权。

  宜城市板桥店镇罗屋村有不少村集体荒地,村民们争先恐后地在山坡、土地上开垦,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所有村民都有同样的心理:集体的东西,不抢白不抢。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后,通过科学丈量,罗屋村清理出集体荒地4000多亩、堰塘203口,并统一对外发包,每年可为村集体增加60万元收入。

  截至7月底,全省有5636个村组完成清产核资,3905个村组完成清人分类。

  清产核资,确认成员,股权量化,完善权能,是改革的“四步曲”。每个村的经济基础、资源条件大不相同,成员如何界定?股权怎么设置?一旦处理不好,极易产生矛盾。

  “群众的事,群众说了算。”省农村经营管理局副局长杨家林说,按照“有法依法、有规依规、无规依民”,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外,重大事项和有争议的问题一律经过民主表决、张榜公示,所有农户代表签字才算有效。

  得到了群众的认可,改革便有了原生动力。

  踏访许多改革试点村,我们欣喜地发现,集体资产量化到户后,农民与集体之间建起了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农民参与性高涨,干群关系融洽,新的乡村治理体系正在重构。

  村民变股民,开启致富新通道

  中山村是黄梅县五祖镇最偏远山村之一,多年来大量耕地抛荒,产业匮乏。精准扶贫工作队进村后认为,村里5000亩荒山就是重要的资源。村里牵头成立股份合作社,采取“村民+村委会+合作社”的方式,村委会用集体山林入股占股51%,村民用自家山林入股占股49%,共同开发荒山,种植楠竹。

  当漫山遍野的楠竹成势,便吸引了资本的目光。广东东莞一家旅游开发公司来到村里,投资1.3亿元开发绿色休闲旅游项目,村民既可在公司打工,同时可获得股份分红。

  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民,这样的故事在许多村庄开始上演。

  张清林介绍,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是此轮改革的根本目的。

  早在2015年,京山市新市镇城畈村通过清产核资、清人分类、股权配置,让资产变资本、村民变股民,2016年底村集体拿出459.68万元,给全村655户村民分红,轰动一时。

  武汉市盘活农村闲置农房等发展资源,去年带动贫困村农民增收2.82亿元,30多个贫困村面貌发生根本性改变。

  作为前两批全国试点,京山市、武汉市蔡甸区、大冶市、枝江市、南漳县、武穴市等6地进行了有益探索。今年,荆门市、咸宁市、潜江市等12个地方又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他们将在改革之路上继续探索前行。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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