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启动政策性粮库“盘存”大清查 发现问题可拨打“12325”举报
政策性粮食库存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今年7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决定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通知中提到,为保证大清查取得预期效果,以2018年9月底(统计结报日)为清查时点,在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贵州、陕西、甘肃10个省,每省选择2个市(州)进行试点,2019年1月底前完成。
近日,湖北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试点工作(以下简称“粮食库存大清查”)正式启动啦!
清查时间
以2018年9月末 (统计结报日)为时点,到2018年11月30日前结束
试点地区
襄阳市、荆州市
清查内容
重点清查库存管理中账实不符、质价不符、卫生安全、违规质押、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清查范围涵盖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地方临储粮等。
本次试点工作,对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出库、超标粮食处置、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进行同步检查,通过企业自查、县(市、区)普查、市级复查方式分四阶段完成。
欢迎群众监督举报!
试点清查实施期间,广大群众可通过“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电话、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举报电话和邮箱,举报有关涉粮案件线索。
对试点清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将由两市市级大清查办公室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实行销号整改。
链接
什么是政策性粮食?
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库存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全面掌握政策性粮食库存情况有助于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国家粮食储备安全。
编辑:梁唯雅
来源:湖北日报、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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