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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湖北省环境问题信访件110件
11月2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联络组移交督察组11月22日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110件,其中来电82件,来信28件。重点交办件9件,目前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
按照信访件分布情况,武汉市22件、襄阳市13件、孝感市12件、黄冈市11件、荆州市10件、黄石市8件、随州市5件、十堰市5件、荆门市5件、宜昌市4件、恩施州4件、仙桃市4件、鄂州市3件、咸宁市2件、天门市1件、潜江市1件。
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有些举报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大气污染类70件、水污染类31件、噪音污染类26件、生态破坏类17件、土壤污染类11件、其他污染2件。
截至11月23日,共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039件(来电1711件,来信328件),其中重点交办件237件,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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