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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湖北省环境问题信访件131件
12月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联络组移交督察组11月30日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131件,其中来电100件,来信31件。重点交办件2件,目前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
按照信访件分布情况,武汉市36件、宜昌市17件、黄冈市16件、随州市13件、襄阳市11件、荆州市8件、孝感市7件、咸宁市6件、恩施州6件、黄石市5件、十堰市4件、鄂州市1件、潜江市1件。
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有些举报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大气污染类77件、水污染类50件、生态破坏类32件、噪音污染类30件、土壤污染类13件、辐射污染类4件、其他污染类5件。
截至12月1日,共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842件(来电2335件,来信507件),其中重点交办件288件,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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