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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有福了!湖北将启动宜居示范农房建设试点

房子新、村子美,建设美丽乡村!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出台《湖北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通过2年左右时间的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体现各地特色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未来,农村住房可能比城市高楼更好看!



今年年底建成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

据悉,我省农村住房建设将先在一部分县(市、区)进行试点。每个市(州)选定1-3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全省选定17个左右县(市、区)纳入省级试点,推荐3-5个县(市、区)申报国家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县。

 

此次全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包括武汉市新洲区、襄阳市襄城区、荆州市松滋市、宜昌市远安县、十堰市竹山县、荆门市钟祥市、黄冈市罗田县等17个县(市、区)。2019年底,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将初步建成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到2020年,试点县农房建设审批管理、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建成一批示范农房。


 据了解,省住建厅将对取得明显成效的试点县(市、区)“以奖代补”予以支持,有条件的试点县(市、区)可出台农房建设试点奖补办法,对按照设计和规定建房的农民予以奖励。 



挖掘人文底蕴 避免“千房一面”

现代化的示范农房要怎么建?创新设计理念摆在第一位。《方案》要求,试点建设要坚持传统与现代相结合,舒适宜居与风貌打造相结合,充分挖掘当地人文底蕴、民俗风情,将乡土文化、乡村风貌和现代功能充分融入到设计中,坚决杜绝全盘复古和简单复制,避免“千房一面”。各试点县将为村民免费提供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并根据需要对村民选用的设计图无偿提供修改服务。

 

《方案》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用经济适用的现代化建造方式,推广应用绿色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积极利用乡土材料,体现地方特色,延续地方文化。各试点单位将与设计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签订中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技术援助协议,定期组织建筑设计专业力量、技术骨干下乡对口帮扶,实地指导农房设计、建设实施。



防止大拆大建 杜绝“面子工程”

《方案》提出,农村住房设计要充分尊重农户意愿,政府、专家、农民要共同参与,村委会组织引导村民参与农房设计、方案论证全过程,提供实践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陪伴式服务。

 

各试点单位要创新和优化农房审批服务,建立“联审联批、限时办结”高效服务模式,做到“最多跑一次”。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危房拆除制度,加强对违占违建行为的管控。通过村民自治公约、协议约定等约束方式,严格按图建房。坚持量力而行,防止大拆大建,杜绝“面子工程”。


记者:张均

编辑:蔡佳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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