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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三种情况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还有一类登记大幅降费

7月1日起,

三种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对三种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免征不动产登记费的情况包括:


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2、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3、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同时,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记者:黄啸

编辑:胡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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