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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

进一步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

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


近期,我省局部地区接连发生因极端天气导致的突发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8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通知指出

当前,全省已进入主汛期,极端天气频发,加之暑期旅游旺季,人员出行量大,安全风险倍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决不能出现麻痹思想,切实加强对汛期各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层层强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大江大河、中小水库和中小河流的防汛要保持高度警惕;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必须加强防御。要立即对汛期安全进行再检查、再推动、再落实,着力查漏补缺、消除盲区、堵塞漏洞。要加强重点地区、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全力化解风险隐患。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排部署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的,要立即纠正,情节恶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通知强调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超前防范。对易受自然灾害威胁的地质灾害点区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短期内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要设立警戒标志、安排专人盯守,坚决防控各类事故发生。

各级旅游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强化措施,提升旅游安全和暑期安全保障能力。集中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把旅游包车、高风险旅游项目、景区流量控制、出境游安全等作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设施项目要立即关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旅游“黑中介”“黑导游”等不法行为。加强对自助游、互助游、户外穿越、野外游泳戏水等教育引导,加大对民宿的安全监管和民宿游客的登记管理。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桥梁、涵洞、边坡、重点车辆、重点船舶的安全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加强矿井及周边的安全巡查监测;强化安全检查和生产监控,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加强对地势低洼地区建筑工地、城市地下隧道、管网、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商场、人防工程等重点场所和设施的监测、巡查,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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