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327名市级河湖长上半年巡查履职“交卷” 快来看看他们的成绩单!
近日,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省各市级河湖长巡查河湖情况。
据统计
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327名市级河湖长共领衔负责521条(个)市级河(段)湖库治理管护任务,所有河湖长均领责出征,累计巡查1060人次,其中全线巡查820人次,督办解决突出河湖环境问题2542个,平均每个市级河湖被巡查2次,解决问题5个。
鄂州市五丈港、洋澜湖、抔湖,神农架林区里叉河、 庙儿沟等5个市级河湖无巡查记录。咸宁、神农架两地有9个联系部门未协助市级河湖长做到每季度至少了解一次责任河湖全线情况,导致对应河湖长无法及时了解河湖问题并迅速督办解决。
鄂州、天门、十堰、神农架、黄冈、宜昌市级河湖长巡查频次高于全省平均值。全省有6名市级河湖长上半年巡查河湖超过15次,督办解决突出问题超过20个,高频督促并示范带动对应县乡村级河湖长积极巡查履职,树立了市级河湖长巡查履职标杆。
十堰、黄冈、襄阳、宜昌、恩施河湖长联系部门自主巡查频次高全省平均值。全省有6个市级河湖长联系部门上半年协助对应河湖长巡查河湖次数超过12次,为对应河湖长掌握和督办解决责任河湖全流域问题当好参谋助手,树立了市级河湖长联系部门履职标杆。
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通报要求,各市级河湖长要对照积极履职作为的河湖长找差距、勤履职,督促本人对应联系部门找差距、抓落实,指导并协调解决河湖治理管护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下级河湖长巡查履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据悉,市级河湖长巡查履职合格率已纳入到2019年度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项目之中。考核细则明确:针对每一个市级河湖,市级河湖长每半年至少要出征巡查一次,市级河湖长每季度至少了解一次全线情况(本人或联系部门全线巡查均可),如有未按要求巡查履职的情形,将根据不合格人次数累计扣分。
目前,全省各市州均已规范开展对辖区县级河湖长及其联系部门的巡查履职季通报,绝大多数县市区也已按照简易方式参照开展,全省河湖长及其联系部门巡查履职长效机制正在高效运转和日臻完善之中。
记者:何习文
通讯员:贺俊
编辑:蔡佳圆
热文推荐
· 降雨总体偏少、气温偏高......湖北发布8月自然灾害风险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