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如何打造湖北“双创”升级版?这项政策出台前想听您的意见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信件和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30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代拟稿)》由省发改委代拟起草。为了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代拟稿》经调研、起草、征集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单位专家意见等阶段,经多次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稿分为5个部分、26项政策措施。重点解决三个主要问题:一是树立鲜明导向。通过明确全省“双创”升级的主要目标、重点方向,发挥宏观引导作用,引导资源要素向创新创业集聚。二是优化实施路径。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以高水平的创新带动更高质量的创业就业。政府通过深化改革、制度创新,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三是明确具体抓手。通过创建高水平创新平台、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金融服务、改革监管治理机制等,引领和带动产业创新体系全面升级。


平台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持续推进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到2025年实现国家级企业创新平台达到150家,省级企业创新平台达到1000家。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压缩企业开办和项目审批时限。深入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积极推动“照后减证”。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加快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大幅降低企业注销成本。


▶减税降费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推广落实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司法、公证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增值税,对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


了解更多有关征求意见稿内容,您可以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并反馈意见建议。


反馈方式:


来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7号,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处,邮编:430071;电子邮箱:a33119@sina.com。


编辑:张均


热文推荐

· 警惕假降价假承诺 湖北省消委发布“双11”消费提示

· 湖北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2019年重点工作方案

· 湖北,从“靠水吃水”到“靠水护水”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