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专访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肖伏清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体现了我们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坚强决心、坚定信心和战略定力。”11月22日,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肖伏清接受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专访时表示,湖北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产业兴旺
是乡村振兴的关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把产业振兴作为首要任务,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肖伏清说。
肖伏清认为,发展现代农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全省农业农村部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以实干促振兴。
产业兴,百业兴。肖伏清说,要切实扛起产粮大省的政治担当,严守耕地红线,严格管护“两区”,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突出荆楚优势特色,拓展高端供给、扩大有效供给、减少无效供给,做大做强现代种养业,做精做优乡土特色产业,提升乡村加工流通、休闲旅游、新型服务业,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多元融合发展。
品牌是产业兴旺的开路先锋,湖北农业要实现从做产品到创品牌的转变。全省将继续深入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快构建省、市、县多层级协同发展的农业品牌体系,打造一批有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美誉度的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让荆楚味道香飘更远。
“产业发展,需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肖伏清说,我省制定了“促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两个“六有”培育提升计划,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由“增量”转向“提质”,架起衔接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桥梁。
“三治”结合
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最佳途径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将继续致力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肖伏清说。
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好的带头人,好的基层党组织。我省结合村“两委”换届,打造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走好乡村善治之路。
法治是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之举。肖伏清说,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向基层“微权力”腐败亮剑,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管理,给老百姓一个公道清明的乡村。
实施德治,通过道德力量,规范群众道德行为。肖伏清认为,各地应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优良家风村庄文化,提升农民群众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推进移风易俗。
深化改革
是乡村发展的不竭动力
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肖伏清说,要审慎稳妥推进农村改革,不断为乡村振兴激发动力。但不管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农村改革还有很多难啃的硬骨头。肖伏清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等,还需要加快从制度设计向方案落地、从试点探索向全面展开、从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
目前,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在深入推进,全面摸清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底,7141个村成立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股金分红6.5亿元,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开辟了新途径。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湖北改革奖(项目奖)”。
肖伏清说,下一步将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培育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新动能,厚植发展新优势,全面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提升4000万农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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