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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加码!湖北公示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第一批名单

11月28日,省住建厅官网公布了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公示名单,涉及1343条五类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嫌疑线索。



公示日期为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4日。省住建厅将在公示结束后视情形分别进行处理、处罚:


1、公示期间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2、未整改且无法联系的,属于省级权限的,先予注销注册,属于住建部权限的,报住建部统一处理;


3、拒不整改的,由注册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公示名单中已整改、符合“6类情形”、属于“注册证书失效”各类情形的人员和企业,在公示期内前往注册单位所在地的住建主管部门进行申诉,由当地住建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标记。逾期未申诉或申诉未被当地住建主管部门采纳并标记的,视为拒不整改,由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6类情形包括: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据悉,经调查核实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将被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将被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违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被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将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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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公示名单及申诉方法


记者:张均

通讯员:刘姝

编辑:马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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