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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政策 鼓励公卫类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

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专业医师多点执业和执业范围加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力争尽快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有1名专业公共卫生医师执业。


如何多点执业?《通知》明确要求,各地积极引导和鼓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类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多点执业,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公共卫生医师可增加不超过2个、中级职称可增加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多点执业机构,从事公共卫生类别执业活动。同时,鼓励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非公共卫生类医师经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别专业执业资格后,从事公共卫生类别执业活动。


《通知》强调,要全力落实激励措施,对多点执业和执业范围加注的公共卫生类医师在基层参与的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应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参与薪酬分配,与其原单位或原专业薪酬独立计算。


省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处负责人介绍,鼓励和引导公共卫生类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有利于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更好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为百姓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健康获得感。


记者:龙华

编辑:梁唯雅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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