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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院民商事案件审理平均提速至三个月内
2020年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再提速至90天以内,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7.18%,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4月29日下午,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通报了湖北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情况。
图为发布会现场 (华纯皓摄)
“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为营商环境优化配置了“加速器”。李群星说。
2020年,省法院出台实施方案,针对“执行合同”,规定了16项具体措施加强执行工作机制改革;针对“办理破产”,规定了9项具体措施加强破产审判机制改革。
2020年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时长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基础上,实现了一审、二审、再审的再提速,平均审理时间由2019年的69.6天、61.9天、90.4天分别降为59.1天、58.8天、86.6天。
全省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7.18%,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
十堰中院设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襄阳中院“破产审判专业化”、黄冈中院“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每件收费100元”等提升办理破产案件质效的做法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复制推广典型经验。
李群星表示,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以“提升年”活动方案为基础,细化工作方案和举措,形成2021年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N”工作模式。
记者:张静
编辑:梁唯雅
责编:孙望龙
审核:程评、张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