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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面推行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


近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该局决定扩大现有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范围,在我省全面推行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


当场“准予许可”。申请人提出散装食品销售等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只需一次性提交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监管部门当场即可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


及时“现场核查”。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监管部门将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实施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其现场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与承诺内容、许可核准事项相一致。


坚持“宽入严管”。对实际情况不符合许可条件、与许可核准事项不一致的,监管部门也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相关行政处罚和失信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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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管局

记者:刘曲

通讯员:郭姗姗 王芙蓉

编辑:李茜

责编:肖诗荣

审核:翟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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