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新闻】东方律所青年律师成长训练营第一期-赴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交流活动圆满举行!
东方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88年,是天津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的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律所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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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升律师的专业水平,拓宽律师的发展视野,加强津京两地的法律业务合作,2021年4月28日,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新华带领我所律师团到访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在北京京师律所创始合伙人邵雷雷律师的带领下,我所律师团队分别参观了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大楼,会议室、休息区和办公区。期间,邵雷雷主任就京师的成立初衷、发展历程以及律所发展理念做了简要介绍。
参观结束后,大家于会议室就坐聆听“民间借贷、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题讲座。主讲人王朝勇律师可谓这一领域的佼佼者,现为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朝勇律师结合自身办理的大量真实而生动的案例,深刻地阐述了虚假诉讼的基本知识、民间借贷、套路贷的相关概念,为各位律师避免触及虚假诉讼“雷区”,合法合规执业提供了良好的理论知识培训。
为了提升交流效果、加深交流深度,徐仲文律师、市场部孙晓光又分别分享了“青年律师执业道路上的困难与解决方法”、“如何更好的与客户沟通”两个主题。
活动结束,由北京京师律所创始合伙人邵雷雷和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新华分别为培训活动致辞总结。此次活动虽然时间短、议程紧,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为东方所律师的业务提升和管理工作带来了全新的认识和思考,为东方所律师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是东方律师事务所成立第33周年,我们一路披荆斩棘进入2021,律所之间相互的交流与合作必将会是大势所趋,本次“YOUNG 计划”为青年律师提供了一个交流沟通、相互借鉴的重要平台,接下来,“东方律师事务所 YOUNG 计划”还将持续开展,通过沟通交流、梳理总结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的经验和不足,相互进行务实的借鉴合作,切实有效提升青年律师执业技能,促进青年律师成长成才。希望青年律师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多学习,多思考,积极拓宽视野和思路,以工匠精神精益求精、走向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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