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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实行跨域立案 当事人可就近选择法院起诉

2017-05-21 江苏佑本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内实行跨域立案,当事人就近选择法院起诉


今年51日起,江苏高院立足于全省法院范围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对属于江苏省内异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需要因法院管辖而奔波诉讼,可以就近选择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从而实现“跨域立案”。

日前,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法院顺利对接原告郑某诉被告南京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的跨域立案材料交接工作,由此江苏首例省内外法院跨域异地立案案件成功立案。


  

江苏多个城市地域面积大,群众立案往往需要往返奔波。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使得当事人都可以根据自己住所情况选择相关法院就近立案,并由该法院通过网上立案系统帮助将诉讼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从而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这也减轻了律师的负担,律师作为代理人,去法院立案不必再长途奔波。

    

省高院立案庭副庭长王淳介绍,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跨域立案”工作试点法院,为确保“跨域立案”顺利开展,江苏高院已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对该项工作的人员、技术、设备保障等提出具体要求,并举行全省法院跨域立案业务培训。同时要求全省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跨域立案窗口,以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布服务范围和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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