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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辱母案就要开庭 “不作为”警察无处理结果

2017-05-26 瓜尔佳 梦台州


曾经在国内引起轰动的山东冠县于欢伤害案,将于本月27日在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这个案件曾经被南方周末称之为辱母案,后在转发南方周末的文章时“辱母案”引起社会广泛重视。


于欢生母苏银霞


在南方周末的报道中,指责民警出警不作为,引起社会的相关人士的“愤慨”。有人把致二人死亡的案件被告人称之为“英雄”,有的甚至说被告人于欢是“道德楷模”。


相关部门表态要查清对报道中提出的问题,回应媒体的关切。随后。山东纪委、监察、公安等部门组成了调查组前往案发地,但调查和处理结果至今没结论。



几个月前,山东聊城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于欢以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于欢无期徒刑,随后被告人提出上诉。


据来自相关方面的消息说,二审主要针对于欢伤害案件的定罪本身,对涉及警察不作为、被害人是黑社会人物等问题淡化处理。


被告人于欢


另据于欢的律师殷清利律师介绍,他在开完审判会议后,发现有三辆车一直跟踪他,他马上报警。警方称,那是保护他的车辆。


也有人士认为,律师应当你把注意力用在辩护上,不可过多制造舆论事件上。


另据报道,所谓受辱母亲,于欢生母苏银霞也遇涉嫌犯罪在押。




网友评论:


@逍客:相信山东出警民警的基本素养和素质应该是没问题的,如果出警确实有不作为等把柄或者破绽,当事民警早被就地正法一百次了,至今没有处理结论,说明出警过程没有漏洞,律痞记者媒体在高额金钱的推动下实践了有钱能使鬼推磨,一张嘴可以稻草说成金条,颠倒黑白反手是云覆手为雨。另外,还要说句题外话,这所谓的于欢母亲也不是什么好货吧,地税局局长的官太太借老公权利走法律政策漏洞非法集资敛财,该好好查查它们家企业有没有透漏税!


@灰太狼爱吃🐑:不受舆论的影响一定要依法判决!依法治国就看聊城判决了!


@L:每当听到公安民警在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面前赴汤蹈火、流血牺牲的消息,我都深感心痛。


@擎天: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一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大家白加黑、五加二,没有节假日、休息日,几乎是时时在流血,天天有牺牲。这些年来,每当看到公安民警舍生忘死、感人肺腑的事迹,我都深受感动;每当听到公安民警在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面前赴汤蹈火、流血牺牲的消息,我都深感心痛。广大公安英雄模范身上体现的忠诚信念、担当精神、英雄气概,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真实写照。


@大风歌:是时候了断此案了,估计会改判。我们必须从此案中总结经验与教训,掌握好执法尺度,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主席对我们的殷切希望!


@鞑喇香:看结果吧,这些不良媒体,就会制造歪理邪说,忽悠吃瓜群众,歪曲事实真相。


@宁波木华: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被煽情所惑,不为舆情迷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公平公正,使人心悦诚服,让判例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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