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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岂容任意践踏

2017-11-03 @风吟听竹 梦台州


严郑警告那些港毒分子,不想呆在中国请离开


      11月2日,一则新闻引起了本人的关注,"【汤家骅: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  即成香港法律[赞]】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和澳门基本法附件三,并补充国歌法刑法。香港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今日表示,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后,即使未经本地立法,当局法理上仍可在本地立法完成前执法,呼吁市民不要以身试法侮辱国歌"。回想起前几天发生在香港足球场的球迷污辱国歌事件,再联想到前些天大陆学生手撒港中大宣传海报,港中大前学生会主席周竖峰的西斯底里的反动言行,不禁让人汗毛直立,唏嘘不已。


      近年来港区多次出现了污辱国旗国歌的案例,而最终始作俑者无一例外的都未受到严厉的惩罚,致使这些港毒分子愈演愈烈,一发不收!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本人曾写过一篇《小论:香港十所大学齐发联合声明之不支持“港独”》的文章,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152361437275582 (戳“阅读原文”阅读)。文中阐明了本人的观点,也就是造成港毒气焰嚣张的原因多样性,一方面是港校教育的严重缺失,培养出来的只能是周坚峰之流打着民主的幌子实则反华分裂主义分子。甚至还出现了大陆的唐立培之类。校方的"不支持"实则就是纵容包庇,港毒言行屡屡发生也不足为奇了。

      另一方面政府监督管理力度严重不足也形成了另一种纵容。对于香港法院裁定立法会议员侮辱国旗区旗罪 仅仅以罚5千港币了事。而根据香港《国旗及国徽条例》、《区旗及区徽条例》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区旗,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为什么只是轻描淡写地象征性罚款5千?又是一种另类的包庇纵容!

      另一方面香港某些别有用心之人希望独立,借助外部分裂势力大行其分裂祖国的言行,这是最可怕的。当初英国是从大清政府手中割走香港,九七年英国是把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应该清楚这个事实,如果不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应该离开这里。

      国歌绝对不容践踏,祖国绝对不允许分裂,奉劝那些分裂分子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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