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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族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17-12-29 观察者网 梦台州



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推动民族互助,促进民族和谐。我们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

——《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讨论时的讲话》(2014年3月4日)

我国五十六个民族是历史形成的客 44 30842 44 13622 0 0 6875 0 0:00:04 0:00:01 0:00:03 6872观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存在。我国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处理好民族关系始终是国家政治生活极为重要的内容。多民族、多文化恰恰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我们伟大的祖国是五十六个民族共同开发的,中华民族的未来也要靠五十六个民族共同来开创。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5月28日)

我们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深入细致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坚决克服和防止简单化、片面化,坚决克服和防止忽左忽右、摇摆不定。随着形势发展,需要完善的可以完善,需要改革的可以改革,但不能在根本立场上动摇。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5月28日)

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坚持团结稳疆,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大限度团结依靠各族群众,使每个民族、每个公民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共享祖国繁荣发展的成果。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5月28日)

必须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5月28日)

概括起来说,民族地区是我国的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集这么多的“区”于一身,足以说明民族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只有了解了这个“家底”,才能真正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懂得民族工作有多重要,做好民族工作有多不容易。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2014年9月28日至29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在我国五千多年文明发展史上,曾经有许多民族登上过历史舞台。这些民族经过诞育、分化、交融,最终形成了今天的五十六个民族。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秦汉雄风、盛唐气象、康乾盛世,是各民族共同铸就的辉煌。可以说,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一个重要优势。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我们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形象地说,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我们党采取民族区域自治这个新办法,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团结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是各族人民共同利益,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国家团结统一,就谈不上民族区域自治。同时,要在确保国家法律和政令实施的基础上,依法保障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给予自治地方特殊支持,解决好自治地方特殊问题。而是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民族区域自治,既包含了民族因素,又包含了区域因素。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这一点必须搞清楚,否则就会走到错误的方向上去。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我们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这是我国民族关系的真实写照。尽管发生了一些事情,但我国民族关系大局是好的,民族团结的基础是稳固的。民族分裂势力企图破坏民族团结,极个别民族地区发生民族隔阂的现象,这是支流,不是主流。不能把某个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局部出事同这个民族整体捆绑在一起,不能把某一少数民族中极少数人闹事同这个民族全体捆绑在一起,不能把发生在少数民族人员身上的事同实践已经证明并长期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捆绑再一起。要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多看主流,多看民族团结的光明面。同时,要正视新情况新挑战,不断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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