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聘|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应届毕业生(语言学)
2023-02-07
2023-02-06
2023-02-04
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共8个单位:
1. 中央统战部机关服务中心(中央统战部机关服务局)。负责部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经营和管理部机关委托的国有资产;负责有关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等基建项目工作;负责部机关绿化、计生、民防、爱国卫生、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等。
2. 中国西藏信息中心。负责《中国西藏》杂志的编辑出版、中国西藏网的建设维护等工作,是党和国家重要涉藏新闻宣传机构。
3. 光彩事业指导中心。负责落实有关光彩事业的部署,研究提出光彩事业发展计划并指导落实;督促指导各地区光彩事业工作,总结推广宣传典型经验;开展光彩事业对外交流活动;承担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办公室、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日常工作。
4. 台湾同学学术交流中心。负责联系台湾科技界、教育界、文化界和在大陆工作的台湾专业人士;同时作为台湾同学会的秘书处,承担为该会服务的全部职责。
5. 北京华文学院。负责面向海外开展中国语言和中华文化的教育与交流,促进海外华文教育事业发展;开展相关教育、交流等活动。
6. 华文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为海外华侨华人提供华文教材编印、华文教师培训、外派教师选派、华裔青少年活动组织等华文教育服务。
7. 中央统战部宗教研究中心。负责理论探索、文稿起草、调查研究、学术交流,以及涉宗教类图书、音像资料、影视作品的审读,主办《宗教与世界》等内部信息刊物。
8. 中国宗教杂志社。主要负责推进宗教理论研究,讲述宗教故事,弘扬优秀宗教文化;编辑出版发行《中国宗教》纸质杂志,主办“中国宗教”网站、“微言宗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是国内外了解宗教政策与宗教动态的重要窗口。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3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21个岗位、计划招聘26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名应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详见《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10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中央统战部网站(www.zytzb.gov.cn)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央统战部网站(www.zytzb.gov.cn)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央统战部网站(www.zytzb.gov.cn)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组织专业考试的,将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笔试、面试(含专业考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考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2. 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央统战部网站www.zytz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中央统战部网站(www.zytzb.gov.cn)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10-58335274(工作日期间)
监督举报电话:010-58335644
本招聘公告由中央统战部干部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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