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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不会掉馅饼,非法集资要当心

2017-05-23 四川省彭州中学行政办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呈现出日益严峻的态势。各种假借互联网金融、电商、微商、保险等名义的非法集资方式令人眼花缭乱,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在此,四川省彭州中学保提醒大家提高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特点

>>>>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当前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


非法集资涉及的两大主要罪名


照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都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从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性,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的行为人主观上则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或者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彭州中学提醒您,远离非法集资

【1】 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2】 理性投资、风险自担。

【3】 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4】 珍惜自已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且根据法律规定,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作为消费者,应相信天上不可能掉馅饼,切忌心存侥幸,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

图片来自于网络;

文字根据刑法、网络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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