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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它们——
11月24日,鹤壁市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常见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试行)》《职务犯罪案件自首、立功情节证据收集指引(试行)》。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它们。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把保证案件办理质量作为刑事司法活动的生命线,强化证据意识,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固定、审查、判断、运用证据。这对从事侦监、公诉工作的检察官的思想认识、执法观念、业务水平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根据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安排,市检察院研究室根据实践中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需要,把《常见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试行)》、《职务犯罪案件自首、立功情节证据收集指引(试行)》作为一项重大课题进行专题研究。研究室把全市近五年来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从证据扎实诉讼顺利、证据瑕疵需补查完善、证据缺失认定事实疑难等三种情形对证据进行深入分析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