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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最新70城房价出炉,一二线城市涨幅均回落

2017-05-19 经济日报 华哥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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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重点监测的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全部回落、9个城市房价环比下降或持平,但部分三四线城市房价仍在上行过程中,一起来看4月哪些城市房价变动明显↓↓



4月热点城市房价降温




数据显示: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连续7个月回落,4月份比3月份回落2.8个百分点;



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连续5个月回落,4月份比3月份回落1.0个百分点;



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略有扩大,4月份比3月份扩大0.4个百分点。 




从环比看,4月份70个城市中有23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比上月回落,比3月份增加13个;



其中,三亚海口降幅最大,从曾经的领涨到如今领跌(三亚环比下降1.2%   海口环比下降0.4%);



一线城市中上海进入负增长区间(环比下降0.2%),深圳持平,北京环比涨幅收窄(环比上涨0.2%),广州环比涨幅尽管超过1%(环比上涨1.4%),但也比3月收窄1个百分点以上。



调控加码!

4月份房价涨幅回落的城市增加


国家统计局分析指出,这主要是因为4月份热点城市的调控政策加码所致。 


未来不排除这些城市的房价走势继续下行,但值得关注的是,部分三四线城市房价仍在上涨中,唐山、宜昌的环比房价涨幅都超过2%,未来不排除房价上涨过快城市调控加码的概率。



业内人士表示,4月开始的调控措施使得热点城市楼市降温成为普遍现象,目前已经辐射到周边区域,全国发布楼市调控措施的城市已经超过60个,而调控内容也在全面升级,金融政策调控则是根本


国研中心房地产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认为:“我们还是应该重视一些金融政策的使用,确实从全世界来看,金融政策的变化,特别是首付和利率的变化,都是造成短期内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最重要的因素,所以要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运行,一定要特别重视实行中性的住房金融政策。


新闻多一点


在“分类调控、因城施策”方针指导下,北上广深等热点城市出台了相应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京津冀跨省联动,调控升级,打击炒房炒地。


京津冀跨省联动:打击炒房炒地


5月16日,北京市通州区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通州将与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廊坊市建立“通武廊房地产治理工作组”。


丨河北:环雄安地区和环首都区域进行统一限购


近日,河北廊坊市政府也传递消息称,4月以来廊坊市加大环京和环雄安新区房地产市场管控力度,防止市场炒作和房价过快增长,一批涉嫌违法违规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被查处。


其中,河北省近期再次强调,针对环雄安地区和环首都区域进行统一限购,外地人在环首都购房需提供3年纳税证明。


丨通州:严打行业违规行为


今年通州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计划对逾150家违规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进行清理。


据了解,去年以来,通州区住建委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整治三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哄抬房价,操纵市场价格;二是虚假宣传,误导市场预期;三是垄断房源,扰乱市场秩序。


通州区住建委表示,通州区各开发企业不允许出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话题炒作”,坚决杜绝“商改住”“研改住”“工改住”等违规行为。


北上广深相继调控“商改住”、“类住宅”


北上广深等热点城市陆续出台了针对商办市场的楼市调控措施。其中,上海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1700万平类住宅将被清理。有观点指出,上海今后将不再会有类住宅。


丨北京:严禁“商改住”


3月26日,北京住建委发文调控商办市场,一句“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彻底改变商办市场规则。


北京上述政策,既阻断了个人购买未建、在建、在售商办项目的渠道,同时为个人购买二手商办房屋也设置严苛门槛。


中原地产数据显示:3月26日之前3天,北京全市成交量达850套,而3月26日至3月29日,包括商住公寓、写字楼、商业地产在内的全口径商办项目,全市成交量仅7套。


丨上海:“类住宅”或成历史!


4月21日,上海要求土地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商业用地未经约定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


5月17日,上海市住建委官网公布了《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类住宅的清理整顿力度。纳入本次清理整顿的商业办公项目近1700万平方米。《意见》出台,预示上海对类住宅的具体处置,已由区域层面扩大至全市层面,同时,“将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等规定也较以往更加严格。


有业内观点指出,本次类住宅整治并非短期政策,多次调控下来,上海今后将不再会有类住宅。


丨广州


3月30日,广州提出加强商办类房地产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办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法人单位购买的商办类物业不得作为居住使用,再次转让时,应当转让给法人单位”。


丨成都


4月21日,成都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划用地性质及规划许可开发、建设、销售、使用,严禁擅自改变为居住用途。


丨深圳


深圳也于5月12日发文限制商办转性,未来5年,商业办公、研发用房转公寓、偷面积、改建将被严格限制。“新政出台后,此类设施将更多的服务于办公需求,即不太可能服务于居住的需求。”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这对后续深圳商办项目有利空效应。


至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多个城市落地了针对商办项目的调控政策,从城市类型看,基本集中在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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