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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入(返)邵人员五个“一律”管控的通告
人员五个“一律”管控的通告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入(返)邵人员的管控工作,有下列行为之一,一律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中高风险地区入(返)邵人员,凡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二、9月23日以后厦门入(返)邵人员,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三、中高风险所在城市(厦门外)的低风险的地区入(返)邵人员,一律实施居家健康监测。
四、违反居家医学观察规定的,一律转为集中隔离。
五、违反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及居家健康监测规定的,重新计算隔离时间,费用自理,解除后,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管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广大群众可积极举报应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而故意逃脱管理的人员。(举报电话:110、6528180)。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散布谣言、拒不执行通告要求的、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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