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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6人采挖“野生兰花” 结果获刑……
日前,邵武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冯某、阮某贵等6名被告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6名被告依法被判处两年至七个月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两千元至六千元罚金。
经审理查明2022年2月底至3月期间,被告人冯某、阮某贵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单人或结伙窜至邵武某山场采挖野生兰花。经依法鉴定,冯某、阮某贵等非法采挖倒卖的兰花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法官提醒2021年9月,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公布,新增野生植物268种和32类,除兔耳兰以外的所有野生兰花,都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列。因此,请大家在野外活动时,应格外注意:随意采挖野生兰花,将涉嫌犯罪!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全社会共同的美好愿景。保护野生兰花,对于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案6名被告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触犯了法律底线,最终不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了刑事责任,还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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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晓丽 沈士群
编辑:邱旭岚
审核:缪顺春 李婷
终审:陈一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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