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学部自1955年6月成立至今,其性质和职能经历了从中国科学院的学术领导机构、中国科学院最高决策机构到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咨询机构三个阶段的历史演变。01
“中国科学院学术领导机构”阶段
(1955年6月至196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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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6月28日,中国科学院第28次院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国科学院学部暂行组织规程》明确规定:学部的性质是按学科分工对中科院所属的各研究机构进行学术指导,并协助推动全国有关学科的发展。学部的职能主要有两方面:学部职能的主要内容
(1)对中国科学院内所属研究机构的职责是:指示制定计划和规划,组织重大综合性的研究;检查研究工作;评审重大科技成果并提出推广的建议;领导培养研究生和一般科技人员的工作,提出有关科学家的学术评价、任命职称以及科学奖励的意见;组织各项有关编辑出版事宜等。
(2)面向全国的职责是:了解全国科学技术的情况和发展趋势,解决开展科研工作上的学术问题;协助院外有关单位发展研究工作,促进院内外单位研究计划的配合与协调;对院外有关单位的研究与生产工作提出意见;举办学术会议等。1960年4月17-26日,中国科学院第三次学部委员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处于停顿状态,1967年1月学部被撤销。1979年1月15日,中央批准恢复学部活动。此后,中国科学院学部的性质与职能发生了两次重大演变,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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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最高决策机构”阶段
(1979年至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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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学部1979年恢复工作后,不仅对所属研究所进行学术领导,还成为中国科学院最高决策机构。1981年5月11日至20日中国科学院第四次学部委员大会在北京召开。方毅院长在会上做工作报告,报告阐述了学部的性质和作用,指出,“现在的学部委员大会是中国科学院最高决策机构,这是一个重大的改变,是党和政府依靠科学家的具体体现与组织保证。”
会上,周培源副院长做关于《中国科学院试行章程》(草案)的报告。《章程》对当时中国科学院的领导体制更为明确地提出:学部委员大会是中国科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中国科学院的发展方向,审定全院科研规划,决定重大问题,选举产生中国科学院主席团,主席团是学部委员大会闭幕期间的决策机构。 1981年5月11-20日,中国科学院第四次学部委员大会在北京召开(图片来源于中科院学部) | 对本学部范围内的院属研究机构实行学术领导和相应的科研管理;审议各研究机构的方向、任务和科研计划;评议研究所工作;组织评审、协调重要的科研项目;评议或鉴定重要科研成果;组织评定研究员和相当于研究员的最高级技术人员的职称;对重点项目的人、财、物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议、检查和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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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对学科发展的方向、政策和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评议申请资助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推动有关学科的发展,促进人才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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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学术论证,提出报告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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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重要的全国性和国际性学术活动。中国科学院学部的工作机制是按学科划分的,学部分别行使学术领导和科学决策权力,学部对学部委员大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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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第四次学部委员大会是学部重建后举行的第一次大会,其中一项突出内容是中国科学院领导体制的改革。会议讨论通过了《院章》,明确规定了学部委员大会和主席团的职能,规定院主要领导干部实行选举制和任期制,重新规定了学部的性质和任务等。5月19日,新产生的中国科学院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出执行主席、院长、副院长等,卢嘉锡成为通过学部选举产生的中国科学院院长。03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咨询机构”阶段
(1984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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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书记处会议1983年11月15日《中央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提出的关于改变学部委员大会及主席团的性质和职能的意见,1984年1月5日至12日,中国科学院第五次学部委员大会召开。国务委员方毅在中国科学院第五次学部委员大会上,进一步明确学部委员大会的性质由中国科学院最高决策机构改为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咨询机构,学部委员为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最高学术荣誉称号,学部的职能也相应转变为:组织学部委员研究国家的科学技术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科学技术问题,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学技术决策活动,并对中国科学院及其研究所的重大学术工作进行评议和指导。中国科学院学部的咨询性质,一直延续至今。
1984年1月5-12日,中国科学院第五次学部委员现行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对学部的职能规定如下:(1)受国家委托或根据院士的建议,组织院士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学科发展战略和重大科学技术决策提供咨询,推动科学技术政策和措施的制定与实施;(2)接受委托,组织院士对重要研究领域、研究计划和研究机构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和指导;(3)组织选举院士;(4)开展学术活动,同国内外学术团体进行交流与合作,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普及;(5)在学部全体院士会议上,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各项职能、任务的完成情况。1955年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时设有四个学部。随着中国科学事业的发展以及学部委员的增加,学部的机构设置也相应做出调整。如1957年调整为五个学部的设置。1980年以后不再设哲学社会科学部。2004年进一步调整为六个学部。各学部内设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由本学部的学部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由学部主任、副主任和常务委员组成,负责处理学部日常工作。1984年,学部设立学部主席团作为学部的常设领导机构。院士制度确立以后,为更好地发挥院士作用,学部组织机构的重大调整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学部咨询评议工作委员会;二是建立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随着学部职能的转变,学部行政机构也相应发生改变。学部成立之初,各学部设学术秘书、副学术秘书职务,协助学部主任进行工作和领导学部的办事机构。从1956年起,多数学部相继设置由非学部委员担任的专职副主任,协助学部主任工作。除各学部的办事机构外,学部还设置综合办事机构。学部早期仅设办公室。1979年,为恢复和重建学部,设置全院统一的学部办公室,1981年完成恢复工作后撤消,同时设置若干专业处,直到1987年被撤消。1985年,随着学部职能的转换,设置学术秘书室,作为学部主席团的办事机构。为使学部委员更好地开展咨询活动,1990年成立学部联合办公室。2003年,学部联合办公室更名为院士工作局,并新设咨询工作处和学术活动处。2013年,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部整体工作的支撑服务,院士工作局更名为学部工作局,职能也做了相应调整和加强。 1、李真真.中国科学院院士制度五十年[J].中国科学院院刊,2005,20(02):101-106.2、王聪.1979—1984年学部的重新定位与调整[J].科学文化评论,2015,12(03):28-43.3、郭金海.中国科学院领导体制的历史转折——1981年第四次学部委员大会述论[J],科学文化评论,2015,12(03):44-68.4、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中国科学院年鉴(2014)[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