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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万元奖励!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申报开始

科小创 科创江北 2024-04-13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开展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宁科通〔2022〕8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区直管区范围内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应是在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注册的国内高校校友会或由校友会授权开展校友服务工作的企业法人实体,其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为该校校友会会员。优先支持纳入南京市“百校对接”计划的重点高校。原则上每个高校的校友会限报一家。


2. 申报单位参加年度绩效评价,以服务校友创新、创业和交流为主要内容,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3. 绩效考核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组织方式

1. 意向申报单位按照自主申报原则,根据《关于支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实施细则》(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本通知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后报送至所属产业平台、街道。


2. 各产业平台、街道对照《实施细则》中的建设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向新区科技创新局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并出具推荐函(格式详见附件2)。


3. 新区科技创新局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实施细则》条件的单位向市科技局择优推荐上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申报单位自愿参加年度绩效评价的申请文件、《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申报书》(详见附件3)内容准备,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


四、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需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nqt.nanjing.gov.cn/)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激活,获取单位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单位无需重新注册)并对申报人进行授权。申报人登录“宁企通”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表,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申报书》模板逐项填写,完成后在系统中上传申报书(DOCX格式),佐证材料作为附件扫描上传;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 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至江北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凤滁路48号2109室)。


五、其他事项

1. 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申报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建设内容等行为。


2. 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8日(周四)至9月26日(周一)17:0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7日(周二)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林嘉隆   88029530


附件:
1. 关于支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实施细则
2. 推荐函
3. 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申报书


附件(1-3)

    来源 |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局
编辑 |李澜
发布 |王婉
审核 | 魏映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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