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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南京江北新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开始申报!

科小创 科创江北 2024-04-1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自主创新先导区和示范区,根据《南京江北新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新区管创发〔2020〕4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新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产业方向:围绕新区重点产业布局,力争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及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性技术,聚焦数字经济、集成电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领域。


2.申报对象:重点支持高层次产业创新平台、前沿科技交叉融合平台、先进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和科技型企业、机构。



二、项目分类


01产业前瞻引领专项


聚焦国家重大任务部署,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重大攻关需求,形成任务榜单,设计研发任务。优先支持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以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重大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申报。每个项目新区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02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


推进提升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进一步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战略性产品或技术,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区内企业围绕新区公共需求,开展技术攻关,推进试用示范。鼓励区内企业联合区内上下游企业,共同开展项目开发研究。优先支持科技研发投入总量较大和已取得科技型企业资质的企业申报。单个企业申报的,每个项目新区资助经费60万元;围绕新区公共需求开展和联合申报的,每个项目新区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实施周期为1-3年。
03重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围绕建设对外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整合配置国际化科技资源,提升新区开放创新水平。优先支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且引进外国高端人才的企业申报。每个项目新区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新区直管区内注册、实际经营且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区属事业单位,优先支持具有国家和省、市科研平台和取得科技型企业资质认定的单位。


2.项目符合本计划项目分类要求,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须完成样品、样机、小试或系统等。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形成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4.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不予支持。






四、组织方式


01单位申报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南京江北新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信息表》、《南京江北新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供附件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签字盖章齐全。
02平台(街道)推荐


各平台(街道)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
03专家评审


科技创新局对受理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评审方向重点包括申报单位的科技创新能力、项目产业化前景和研发投入审核确认等。
04资金拨款


项目经费原则上分两次拨款,合同签订后首次拨付资助额度的50%,在项目实施中期,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及各平台(街道)的拨款建议拨付剩余资助额度。






五、申报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


2.同一单位不得将与国家、省、市的在研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申报本项目。有新区在研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本项目。已结题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单位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科技创新项目并列入黑名单。同一单位限报一个项目。联合申报的企业,企业自主确定申报顺序。


3.新区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确因工作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需报平台(街道)审核并报科技创新局审批。未经审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将终止项目。


4.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原则上申请区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不得以财政性资助资金作为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来源。


5.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申报单位所属平台(街道)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六、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首页)、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进行胶装装订。


2.各平台(街道)汇总申报项目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送至江北新区自主创新服务中心(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一楼大厅C108窗口),电子申报材料发邮箱cyb2105@163.com。


3.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按程序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4.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自主创新服务大厅C108窗口 田乃文 88020852江北新区自主创新服务中心   张  华 58856873江北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   李晓惠 88029505

附件:
1.2022年度南京江北新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
2.2022年度南京江北新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3.南京江北新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信息表
4.南京江北新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5.《南京江北新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5)

    来源 |中心政策服务部
编辑 |李澜
发布 |高雅
审核 | 魏映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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