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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南京江北新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开始申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自主创新先导区和示范区,根据《南京江北新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新区管创发〔2020〕4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新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产业方向:围绕新区重点产业布局,力争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及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性技术,聚焦数字经济、集成电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领域。
二、项目分类
01产业前瞻引领专项
聚焦国家重大任务部署,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重大攻关需求,形成任务榜单,设计研发任务。优先支持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以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重大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申报。每个项目新区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02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
03重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围绕建设对外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整合配置国际化科技资源,提升新区开放创新水平。优先支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且引进外国高端人才的企业申报。每个项目新区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新区直管区内注册、实际经营且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区属事业单位,优先支持具有国家和省、市科研平台和取得科技型企业资质认定的单位。
四、组织方式
01单位申报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南京江北新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信息表》、《南京江北新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供附件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签字盖章齐全。
02平台(街道)推荐
各平台(街道)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
03专家评审
科技创新局对受理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评审方向重点包括申报单位的科技创新能力、项目产业化前景和研发投入审核确认等。
04资金拨款
项目经费原则上分两次拨款,合同签订后首次拨付资助额度的50%,在项目实施中期,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及各平台(街道)的拨款建议拨付剩余资助额度。
五、申报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
六、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首页)、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进行胶装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