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补贴2000元!新区这些人可以申领→
为贯彻落实《紫金山英才·江北计划十策》《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规范有序的做好就业实习补贴政策兑现工作,现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经江北新区认定的青年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第一批次实习补贴)。
(二)在经认定的就业实习基地实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第二批次实习补贴)
在经认定的就业实习基地实习,平均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累计实习期限不少于2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一时间段内不能与南京市“见习补贴”同时享受。
符合条件的实习生可按2000元/月标准分批次按比例享受“实习补贴”。
(一)第一批次
实习结束后申请补贴总额的50%(每家青年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每年申请实习补贴人数不超过50人)。
(二)第二批次
实习人员毕业后留在江北新区(用人单位须符合注册、生产、经营、纳税、缴纳社保均在江北新区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可申请补贴总额的剩余部分。
(一)申请
1. 第一批次补贴申请
第一批次补贴由实习基地作为申请主体,不接受实习生个人申请。实习基地应在实习期结束后2个月内,统一将实习补贴申报材料报送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逾期视为放弃。
2. 第二批次补贴申请
实习生毕业后,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申请就业后补贴,申请补贴时应与新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未及时申请的视同放弃。
(二)审核
申报材料由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公示
审核通过的拟补贴人员名单,通过江北新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且经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补贴资格。
(四)发放
第一批次补贴由基地代拨付给个人;第二批次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次。
(一)申请第一批次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南京江北新区青年大学生实习补贴(第一批次)申请表》;2.实习基地认定证明材料;3.实习人员花名册、考勤表;4.实习生身份证、学生证及在读证明;5.实习协议;6.购买意外伤害险的证明文件;7.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8.基地发放实习奖励银行凭证(基地须在3个月内将资金全额发放给实习人员)。(二)申请第二批次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南京江北新区青年大学生实习补贴(第二批次)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劳动合同;4.《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5.《完税证明》;6.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实习基地加大监管力度,每年对获批满两年的实习基地进行复审,针对基地管理、招用学生、合法用工等方面做考核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基地责令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连续两年未接收大学生实习和整改后仍不能符合条件基地,取消其实习基地资格;对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消补贴资格并责令退已发放的实习补贴。
2. 实习基地应与实习生签订正式实习协议,协议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明确实习时间及岗位,禁止安排实习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放射性强等易对人体造成伤害或威胁的工作以及其他不适合学生承担的工作。
1. 实习生因连续升学,未能在实习期学历毕业后及时就业的,可于升学学历毕业后次年6月30日前申请。
2. 本办法适用于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由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本办法相应调整。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3.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省、市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