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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公开招聘10名12319城市管理热线合同制话务员简章

2018-02-06 内蒙古师大就业指导处

       为创新我市城市管理手段,进一步加快实施数字化城管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平台作用,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319城市管理热线合同制话务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话务员10名(均为女性),其中蒙汉语兼通人员2名,主要负责接听热线电话,及时受理市民投诉和解答市民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咨询。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品貌端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思维敏捷、富有朝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适应轮班制工作;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系统思维组织能力,具有亲和力;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慢性疾病,矫正视力1.0以上(含1.0),听力正常(以体检为准);

  7、普通话标准、流利、音质清晰。通过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测试者和有呼叫中心工作经验者优先;

  8、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的使用,中文录入速度40字/分钟以上(含40字);

  三、岗位分类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证件,现场填写报名表,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石化路城管大楼一楼大厅

  (二)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职业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削减招聘计划数。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按照100分制评分,只提供汉文试卷,考生需用汉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评》,笔试时间及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2、职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职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测试,按照100分制评分,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用汉语或蒙语作答(话务员1用汉语作答,话务员2用蒙汉双语作答)。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反应应变能力以及相关综合能力。职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时间及具体地址详见网站公告(http://www.hhhtcgj.gov.cn)。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职业能力测试×30%+面试成绩×40%。

  4、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按规定适时予以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进入考察阶段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经历、工作表现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合同签订及工资薪酬

  1、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被取消聘用的,所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试用期结束后,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

  3、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其中试用期工资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具体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照单位绩效考核制度、岗位所承担的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六、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经过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提交《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3、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4、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5、应聘人员在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解释。

        2018年2月2日

  附件:1、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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