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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说法】赵娥复仇,杀人无罪反有赏:看1800年前中国法治第一案!(文字版)

北京元法堂曹保印 即刻国际 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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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娥复仇杀人无罪:1800年前中国法治第一案,看良心与后果的历史权衡


五一假期,闭门读书,重温1800多年前赵娥复仇的故事,依然感慨良多。


赵娥是东汉时期甘肃酒泉的一名柔弱女子,因为她嫁给了庞姓人,所以历史上又称庞娥。赵娥的父亲赵君安,被禄lù福县的豪强李寿杀害。赵娥有三个弟弟,都立志为父报仇雪恨,但他们又都不幸相继死于瘟疫。知道消息后,李寿与同宗族人庆贺,对众人说:“赵家强壮绝尽,只有女弱,何足复仇?”


赵娥的儿子庞淯yù把听到的李寿狂言告诉了母亲。赵娥素有报仇之心,这次又听到李寿的狂言,更加愤怒地说:“李寿,你不要高兴的太早,我决不让你继续为非作歹,我总有一天会杀了你,雪洗赵家门户的羞辱。如果不能亲自杀了你,就算我怀有侥幸邪念。”自此,赵娥暗怀愤恨,身藏利刃,昼夜哀叹,准备报仇。李寿得知后,也不免心惊胆战,严加提防,处处小心。



赵娥的邻居徐氏妇人担心赵娥杀不了李寿,反被李寿所害,多次劝解她说:“李寿本来就很凶恶,如今又常骑马带刀,你虽有报仇雪恨的志气,只怕强弱悬殊不能敌,反遭门户破灭之祸。你一定要慎重举动,为赵家门户着想。”


赵娥说:“父仇不报,人活着有什么意义?今虽三个弟弟早死,门户无人顶立,但我还在,难道依靠别人去报仇?如果以你的分析看我,则李寿不可得杀,但如果讲我的决心,李寿必为我所杀。”赵娥常夜间磨刀,扼腕切齿,悲涕长叹。家人及乡里都笑话她,认为她这是不自量力。


赵娥对周围的人说:“你们都笑话我身为女子过于弱小,无力杀李寿,到时候,我定将李寿的头取来,血染此刀,让你们看看。”赵娥从此放弃家事,经常乘车寻找李寿。


东汉灵帝光和二年,即公元179年二月上旬的一个早晨,赵娥在都亭前与李寿相遇。赵娥立即跳下车牵住李寿的马,叱责李寿。李寿惊愕,回马欲走,赵娥奋力挥刀砍去,马受伤而惊,将李寿摔在道旁沟里。


赵娥找到李寿,就地砍去,因用力过猛,刀入树杆而折断。李寿受伤后,赵娥上前想夺李寿的佩刀杀李寿。李寿持刀大呼,一跃而起。赵娥随即挺身奋起,左手抵住他的额头,右手卡住他的喉咙,反复周旋,李寿最终被赵娥掐死了。随后,赵娥拔掉李寿的刀,割下李寿的头,随后拿到都亭尊长面前,认罪伏法,缓缓步入监狱。



当时的法律禁止私力复仇,凡复仇而杀人者,要处死刑。赵娥投案自首,如果依照法律,自然不难处置。然而,谁也没想到,随后赵娥不仅没被处死,反而人生命运有了180度的大逆转。


禄福的县长尹嘉十分敬佩赵娥的孝行和勇气,不忍心给赵娥判罪,竟在公堂之上频频示意要赵娥逃走了事。随后,尹嘉也摘下乌纱,交出印信,辞去官职,准备逃走。因为他知道自己枉法放纵杀人犯,也是罪责难免。


然而,赵娥却不买账,她说:“仇不报,怨气能把人憋死。依法论罪,是君子常有的典范,我怎么敢贪生怕死,以枉国法。”她坚决不走。


同乡人听到这件事,都向城里跑来,为赵娥的烈义感叹,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狱的看守不敢公开释放赵娥,暗地里又让赵娥自己逃走,可赵娥还是高声抗争说:“枉法逃死,不是我的本意,如今仇人已杀,犯了死罪,请求你们依法收我入狱,以保国法的执行,即使再有万死,对我来说也很满意。”



看守还是不听劝告,想放她走,可赵娥又说:“我虽然渺小,但还懂法律,杀人之罪,国法难容,如今既然犯罪,无理可逃,请求论罪惩处,用我的尸首在街市上示众,肃明国法,这就是我的愿望。”赵娥义正辞严,毫无惧色。


看守见赵娥很难顺从,就命人强行将她送回家。可是,赵娥仍坚持已见,毫不服从。看守实在无奈,只得收她入狱。后来,遇到朝廷大赦,赵娥获释。


此案发生后,凉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刘班等人,共同上表朝廷,禀奏赵娥的烈义,刻石立碑,以显赵家门户。太常宏农张奂等显贵登门看望赵娥,并赠予锦帛。各地听到赵娥大义的人,都纷纷赞美她了不起。黄门侍郎梁宽著书追述赵娥的事迹,为其作传。西晋政治家傅玄为赵娥作《秦女休行》诗,加以赞美。一众官员都认为,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为父报仇天经地义。


赵娥复仇的故事,记载于正史,没有半点儿夸张,被称为古代中国法治第一案。实际上,这和当时的法治理念有关。《春秋公羊传》就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当然,《春秋公羊传》也指出,如果父亲是犯法被杀,那么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是不可以的。



堂堂县官,因同情复仇,竟不顾国家法律,甘愿弃官逃亡,也要放纵罪犯;区区文弱女子,因发誓报仇,竟不顾国家法律,私自持刀杀人。这是因为他们为一个共同的东西所驱使,这就是道德,特别是“孝亲”的道德。


赵娥以“父之仇不共戴天”的道德为信念,杀死了父亲的仇人。虽然事后主动投案自案,请求制裁,但事前她已经藐视了法律,固执地认为遵守道德比遵守法律更重要。县官尹嘉则认为如果对赵娥依法惩处,就有伤“孝”的道德,所以不惜弃官不做并逃亡,也要违反法律。在他们内心的天平上,道德明显重于法律。他们的这种选择,代表了古代中国人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朴素见解和普遍心态。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重案盘点系列】视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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