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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执法者不让步,老百姓才敢进一步!你认可吗?

北京元法堂曹保印 即刻国际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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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跟大家聊一聊“昆山反杀案”和“法不能够向不法让步”的问题。今天最高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谈了“昆山反杀案”,进一步指出了“法不能够向不法让步”的问题。这个表态迅速成为网络的热点。


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办理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正当防卫的、有影响性的案件,向社会彰显“法不能够向不法让步”的理念,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不过在我看来,要想做到法不向不法让步,首先在于执法者不让步。只有执法者不让步,老百姓才敢于进一步。


“昆山反杀案”可能很多人已经不太熟悉了,这个案件发生在2018年8月27号晚上。一位名叫于海明的人骑着自行车,在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正常行驶。而号称龙哥的刘某,醉酒驾车向右强行地闯入非机动车道,和于海明险些发生碰撞和摩擦。



刘某的一名同车人下车和于海明争执,经同行人员劝解后返回车内。但是这个刘某突然下车了,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虽然经过劝阻,但是刘某仍然继续追打于海明,并且从轿车内取出了一把砍刀。正是这把砍刀决定了刘某的命运,也决定了这起案件的影响性。


刘某拿着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的颈部、腰部和腿部。这个刘某虽然号称龙哥,但并不是什么江湖高手。所以他在击打的过程中砍刀脱了手,于海明就抓住时机抢到了砍刀,刘某上前争夺。在争夺的过程中,于海明用砍刀捅了刘某的肚子、屁股,还砍了他的右胸、左肩、左肘。刘某受伤以后,就赶紧跑向自己的轿车。而于海明连续的又砍了两刀,但是这两刀都没有砍到刘某。其中一刀还砍到了车上。


刘某跑离轿车之后,于海明倒是返回到轿车,从车里边把刘某的手机拿走了,放在自己的口袋里边。后来民警出警之后,于海明将砍刀和手机交给民警。他说:自己之所以拿刘某的手机,是怕他拿到手机之后再纠集人,对自己进行报复。刘某逃离之后,我倒在了附近的绿化带内。后来因为失血过多,死亡!



人死为大,这是很多人一贯的观念。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于海明就被捕了,被捕的原因是故意伤害案。但是这个事情经过媒体报道之后,引发了强烈的社会舆论。人们都在说:于海明杀了一个类似于黑社会的小混混这个号称龙哥的人。如果他不反杀,那他就会被人杀了。这个时候,如果还定他为故意伤害罪,是不是不公平的呢?


所以在2018年9月1号,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依据刑法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依法撤销于海明的故意伤害案。在这期间,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听取了检察机关的意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也同意了公安机关的撤销案件的决定。“昆山反杀案”由此成为正当防卫的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


通过这个案例,也让老百姓面对不法分子的侵害,敢于大声的说“不”,敢于做出勇敢的反抗。而所有的这些勇敢,都取决于我们的执法者,能够敬畏法律,能够真正的严格司法,能够真正的做到责任担当。只有我们的执法者率先不向不法让步,老百姓才真的敢于面对不法侵害的时候进一步。



所以我们说,弘扬社会正气也好,鼓励公民见义勇为也好,都必须有执法者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能够责任担当做后盾。有了这样一个后盾,我相信那些为恶者,那些不法者,也就不敢如此的猖狂。像这个龙哥刘某,当他知道自己的这种行为,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并且死了白死的情况下,试想还有多少“龙哥”敢如此的猖狂呢?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冤假错案系列】视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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