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鑫宇家属悬赏50万征集线索,我愿再捐一万奖线索提供者,免费为胡家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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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距江西上饶铅山县15岁高中生胡鑫宇失踪已有66天。近两日,其母亲李连英发布一张新的寻人启事,在网络社交平台上持续发声。
更新的寻人启事称,至12月15日为止,经公安、校方、家属确认,胡鑫宇于10月14日17:50分左右失踪,此后没有在校内外视频中见过他的身影,更没有任何鑫宇离开校园的线索。胡鑫宇失踪后,其电话手表、学校水卡、钱(班主任从枕头下翻到先代收后交家属)均在床上,身份证在家里,录音笔和校内饭卡一同消失。现家属急于征求线索,一旦经上级相关部门确认为重大有效线索成功破案,家属提供总酬金50万元整,并对提供线索者绝对保密。
今年56岁的父亲胡跃良和54岁的母亲李连英育有两子,胡鑫宇是小儿子,今年15岁。胡跃良夫妻俩早些年主要以种地为生,后来胡跃良至镇上当搬运工,李连英则至福建打工。儿子胡鑫宇失踪后,夫妻俩皆无心力继续工作,焦急等待案件进展。我相信,这50万悬赏费用,应该是亲戚朋友凑的,对胡家来说是一笔巨款。此前,胡家悬赏金额是5万元。
(图片摘自抖音号:鑫宇妈妈寻找儿子)
胡鑫宇现在生死未卜,未来的司法走向究竟如何,我们还不得而知。如果胡鑫宇长期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那么,当地警方可能就不得不宣告胡鑫宇失踪或者死亡,然后,胡家可以向胡鑫宇生前学校要求民事赔偿,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形成刑民交叉案件。毕竟,胡鑫宇还是未成年人,他寄宿在学校,就形成了监护权的转移,他在学校失踪,学校是必须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这个时候,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愿意免费为胡家提供法律帮助,为胡家争取最大程度的合法权益。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死亡的,如果是他人造成的,由他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的,学校承担连带责任。
(图片截取自抖音号:鑫宇妈妈寻找儿子)
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规定:【第三人侵权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图片摘自抖音号:鑫宇妈妈寻找儿子)
为胡鑫宇发声,也别忘了渔沟王守贺一家!从种种情形来看,似乎有人想故意遗忘他们
失踪50余天仍无进展,胡鑫宇案让我想起湖南操场埋尸案,案发地不宜轻易否认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简介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2012年4月9日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核准成立。10年以来,陆续承办了大量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国咨所以现代管理体制及先进的法律文化底蕴,汇集了大批优秀、精干的法律专业人才,其中既有全国知名的专家型律师,又有业界深具实战经验的资深律师。国咨所还聘请了一大批全国著名的法学专家、医学专家等作为学术顾问,指导律师办理各类疑难法律业务。多名合伙人和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高超的职业技能和丰富实践经验,对案件办理方向的把握及案件的过程和结果的研判具有突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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