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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离京、出境,30天游5地隐瞒行程不隔离,北京一事业单位人员被处分

“在疫情期间,对于个别党员干部职工纪律意识淡薄、顶风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能手软。”2020年7月13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在约谈该区体育局相关负责人时严厉指出。“你们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对党员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同时查找管理漏洞,健全完善日常考勤、请示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做到常管常严、敢管敢严。”
事情还要从今年3月说起。
疫情期间多次离京出国,回京后不向单位、社区报告,也不居家隔离……”2020年3月,正值全国上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收到一条举报线索,被举报对象是海淀区体育局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骆某。
“接到问题线索后,我们意识到,如果反映情况属实,这是一起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而且性质较严重。”办案人员介绍。海淀区纪委监委驻区文旅局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联合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对问题线索开展全面核查。
调查组首先来到骆某所在单位,调取其春节以来离京、出国境报备手续等材料,同时向骆某主管领导和同事分别了解情况。
“请谈谈你2月以来至3月15日期间的主要活动。”
“我们单位实行的是弹性工作制,我报名参加了社区值守,其他时间在家里待着,哪都没去......”第一次谈话,骆某还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
随后,办案人员出具了部分材料。证据面前,骆某仅承认自己于今年3月11日至15日,离京前往珠海、澳门游玩的事实。
“骆某看似表面上交代了问题,实则避重就轻、暗自较劲,故意隐瞒行程,不配合组织调查。”办案人员说。
“申请材料显示你在春节期间曾出过境。”
面对另一份证据,骆某无路可退,又承认自己在春节期间到香港游玩的事实。“2月1日返京后,根据防疫要求,我还进行了14天居家隔离。”
“调查进行到这里,骆某的交代似乎和单位留存的报备材料相符,也和领导同事反映的情况一致。”办案人员介绍。
然而真相并不只如此。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出入境记录显示,骆某自1月26日以来,还有多次出国境的行为未如实交代。”
根据线索,调查组一遍遍梳理,具体到交通工具、精确到某天某时,最终复盘骆某的行程轨迹……经过四次谈话,在证据面前,骆某终于全面交代自己曾先后3次出国出境的事实。
经查,春节前骆某曾向单位报备,申请1月26日至2月1日到香港旅游。然而假期结束后,他向组织谎报已经返京,未经允许又继续到韩国、泰国等地游玩,直至2月14日才乘飞机返京。
2月14日,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有关要求的通告》,规定“从即日起,所有返京人员,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回京前,须提前向在京所在单位及居住的社区(村)报告。”
“调查中发现,骆某不但故意隐瞒行程,返京后既没有向告单位、社区报告,也没有主动居家隔离。”办案人介绍,“不仅如此,3月11日,骆某再次未经允许,私自离京飞到珠海,当日又步行到澳门游玩。3月15日回京,这次同样既没报告,又不居家隔离。”
调查结果:1月26日至3月15日,骆某曾3次离京、出国境,累计30天,先后到达香港、韩国、泰国、珠海、澳门等5个国家地区和国内城市。作为海淀区体育局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一名工勤人员,身为党员,骆某违反党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5月28日,骆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辞职。
“我当时心存侥幸,以为只要不说就没事,想蒙混过关。”骆某懊悔不已。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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