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要从今年3月说起。“疫情期间多次离京出国,回京后不向单位、社区报告,也不居家隔离……”2020年3月,正值全国上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收到一条举报线索,被举报对象是海淀区体育局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骆某。“接到问题线索后,我们意识到,如果反映情况属实,这是一起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而且性质较严重。”办案人员介绍。海淀区纪委监委驻区文旅局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联合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对问题线索开展全面核查。调查组首先来到骆某所在单位,调取其春节以来离京、出国境报备手续等材料,同时向骆某主管领导和同事分别了解情况。“请谈谈你2月以来至3月15日期间的主要活动。”“我们单位实行的是弹性工作制,我报名参加了社区值守,其他时间在家里待着,哪都没去......”第一次谈话,骆某还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随后,办案人员出具了部分材料。证据面前,骆某仅承认自己于今年3月11日至15日,离京前往珠海、澳门游玩的事实。“骆某看似表面上交代了问题,实则避重就轻、暗自较劲,故意隐瞒行程,不配合组织调查。”办案人员说。“申请材料显示你在春节期间曾出过境。”面对另一份证据,骆某无路可退,又承认自己在春节期间到香港游玩的事实。“2月1日返京后,根据防疫要求,我还进行了14天居家隔离。”“调查进行到这里,骆某的交代似乎和单位留存的报备材料相符,也和领导同事反映的情况一致。”办案人员介绍。然而真相并不只如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出入境记录显示,骆某自1月26日以来,还有多次出国境的行为未如实交代。”根据线索,调查组一遍遍梳理,具体到交通工具、精确到某天某时,最终复盘骆某的行程轨迹……经过四次谈话,在证据面前,骆某终于全面交代自己曾先后3次出国出境的事实。经查,春节前骆某曾向单位报备,申请1月26日至2月1日到香港旅游。然而假期结束后,他向组织谎报已经返京,未经允许又继续到韩国、泰国等地游玩,直至2月14日才乘飞机返京。2月14日,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有关要求的通告》,规定“从即日起,所有返京人员,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回京前,须提前向在京所在单位及居住的社区(村)报告。”“调查中发现,骆某不但故意隐瞒行程,返京后既没有向告单位、社区报告,也没有主动居家隔离。”办案人介绍,“不仅如此,3月11日,骆某再次未经允许,私自离京飞到珠海,当日又步行到澳门游玩。3月15日回京,这次同样既没报告,又不居家隔离。”调查结果:1月26日至3月15日,骆某曾3次离京、出国境,累计30天,先后到达香港、韩国、泰国、珠海、澳门等5个国家地区和国内城市。作为海淀区体育局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一名工勤人员,身为党员,骆某违反党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5月28日,骆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辞职。“我当时心存侥幸,以为只要不说就没事,想蒙混过关。”骆某懊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