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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松民 | 当年鏖战急,弹洞前村壁 ——英烈保护法生效前回眸曾经的短兵相接

2018-04-29 郭松民 郭松民的散兵坑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在一天之后,也就是五月一日,就将正式生效了。

 

作为一个老兵,感到由衷欣慰。



我曾经将立法保护英烈比喻为“城墙上的战斗”。是的,要想在城墙上进行战斗,首先要有城墙,英烈保护法,就是这样一道城墙。


有了这样一道城墙,再加上驻守城墙的战士们枕戈待旦,英雄烈士们可以安息了。


让英烈们安息,是后死者的责任。


这个责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履行的不好,让英烈们受了太多的恶意惊扰。


仔细研读英烈保护法的相关条文以及人大常委会就“草案”做出的说明,深感本法的相关规定是科学的、合理的,是用唯物史观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重要成果,堪称十八大以来意识形态工作进步的重要标志。


完全赞同和拥护《英雄烈士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相关说明中指出,虽然近代以来的英雄烈士都在法案保护的范围,但是重点是“中国共产党、人民军队、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英雄烈士”。

 

这段说明非常重要。


近年来诋毁英烈的恶劣现象愈演愈烈,并不是毫无来由,而是有明确的政治的目的。


历史虚无主义者的目标,是要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正当性;


由于这种正当性是建立在毛主席、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的正当性的基础之上的,所以他们就要否定中国革命;


因为要否定中国革命,所以他们就重点诋毁“中国共产党、人民军队、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英雄烈士”


手段的卑劣证明了目的的卑劣。


英烈保护法确立了保护重点,就形成了“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考虑到历史虚无主义者的政治目标,英烈保护法没有把毛泽东主席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英雄明确列入保护对象,这是本法的不足之处,希望今后能够通过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和修法的方式加以弥补。


从2013年11月接到时任炎黄春秋执行主编洪振快的律师函算起,到《英雄烈士保护法》出台并生效,倏忽近五年时间过去了。


当年,以旧炎黄春秋为代表的历史虚无主义阵营何其蛮横嚣张,又是要道歉,又是要赔偿,恨不能一下子就把刚刚兴起的反击历史虚无主义的势头打下去,但没想到却由此拉开了立法保护英雄烈士的序幕!


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煌煌而立,旧炎黄春秋以及猥集在其周围历史虚无主义者安在哉?


他们真应了毛主席的金句:“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还有一句,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当然,说从此天下太平,也是不对的。


树欲静而风不止。


英烈保护法的出台是战斗的开始而不是战斗的结束——战斗正未有穷期!


在英烈保护法即将生效的今天,回看2015年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有一种老兵重回激战过的旧战场的感觉!


想起了毛主席的一首词《菩萨蛮•大柏地》:


赤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


雨后复斜阳,关山阵阵苍。


当年鏖战急,弹洞前村壁。


装点此关山,今朝更好看。



附录:


郭松民 | 抗日战争胜利了,但抗日战争并没有结束!

——在海淀区法院(一审)为狼牙山五壮士辩护时的最后陈述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各位朋友:


首先,感谢炎黄春秋和黄钟、洪振快两位先生,由于你们的盛情指控,使我能够有机会站在这里澄清事实并表明自己的观点。我要说的是,在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的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的2015年,作为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中校,能够为保卫抗日英雄狼牙山五壮士的荣誉而成为被告,令我深感自豪!


其次,我要谈一点法律问题。原告黄钟、洪振快先生指控我2013年11月23日在微博上侮辱了他们,但请审判长注意,我那条微博的原文是:“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不动这帮狗娘养的就是笑话!”很明显,即便这里存在所谓“侮辱”,也是指向那些搞历史虚无主义的人。黄先生、洪先生愿意承认自己是搞历史虚无主义的人吗?我想他们不会承认。既然如此,那他们为什么又会如此确信“狗娘养的”指的就是他们呢?


进一步说,我和梅新育先生都是转发鲍迪克先生的微博,而鲍迪克先生微博的标题是【炎黄春秋:狼牙山五壮士曾拔过群众的萝卜】,我转发时所流露出的愤怒,很明确的是指向作为一个法人的炎黄春秋杂志社的,换言之黄、洪两位先生并不是适格的原告,坐在原告席上的应该是炎黄春秋的法人代表。


那么,我为什么会对炎黄春秋如此出离愤怒?也请允许我解释一下。因为在我看来,炎黄春秋就是搞历史虚无主义的大本营。在这方面,炎黄春秋可谓20余年如一日,抽丝剥茧、细致入微地解构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及其主要缔造者毛泽东在革命、建国、工业化以及保家卫国战争中所建立的一系列历史功勋。具体操作手段就是“用细节否定本质”,借一些当事人在年代久远后回忆或讲述的偏差,以及出于个人立场的偏见来否定历史的大是大非。


就以黄、洪两位先生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为例,他们采用的就是典型的炎黄春秋笔法,表面上看起来不偏不倚,但实际上却选择性的使用史料,使用“溜”“窜”、“滚”等贬损性的词汇,暗示狼牙山五壮士的两位幸存者葛振林、宋学义撒谎并违反群众纪律,五壮士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同日寇做生死搏斗的悲壮行为,在他们的笔下似乎成了一场类似化妆跳水的滑稽闹剧——请问,这难道不是对革命先烈和抗日英雄的最大侮辱吗?


审判长、陪审员、各位朋友,我曾是一名革命军人,不到18岁就放弃了高考的机会,投身人民空军。我在青少年时代受到的教育和在解放军中服役的经历,使我深深的敬仰包括狼牙山五壮士在内的所有革命先烈。我认为,正是有了他们的牺牲,才有了我们今天和平安宁的幸福生活,但他们在炎黄春秋一类媒体和一些无良文人的口中笔下,革命先烈们却得不到丝毫的尊重,反而成为质疑、调侃、侮辱的对象,这使我深感悲愤!我深深的感到,日本鬼子虽然被赶走了,但汉奸仍然存在,他们掌握了许多舆论阵地,我们不得不为保卫抗日英雄的荣誉继续斗争。


抗日战争胜利了,但抗日战争并没有结束!


如果有人问我:假如你预见到这次庭审,你好还会转评那条给你带来麻烦的微博吗?我将回答:会的,我是一个老兵。如果我选择视而不见,我会认为自己是一个逃兵。


今天的庭审可以被视为抗日战争在舆论战场的继续,我会坚持到底,也愿意打持久战。


对这场特殊的战争,我有必胜的信心,因为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会站在我们一边!


谢谢审判长,谢谢陪审员,也谢谢各位朋友!

 

郭松民

 

2015年5月12日于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51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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