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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上)(2017)

2017-09-12 北京律道湾湾

(国发〔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7年1月10日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上)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以新理念引领教育现代化

 

(一)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持续向好,教育现代化取得新进展,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作出重要贡献。

 

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中上行列。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进入均衡发展新阶段,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前实现《教育规划纲要》2020年目标,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确立,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显著提升,继续教育持续发展,全民终身学习的态势初步形成。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我国学生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开展的国际学生评估项目中表现良好,我国成为国际工程联盟本科教育互认协议成员,一批高校和学科世界排名显著提升。

 

教育公平取得重要进展。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大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有所缓解,国家助学制度更加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学生的体质健康得到改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明显增加。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职业学校每年输送近1000万名技术技能人才,开展培训上亿人次。普通本科高校累计输送2000多万名专业人才。高等学校牵头承担了一大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产出了一大批服务国家战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成效明显。

 

教育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教育投入实现历史性突破,2012年首次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生均拨款制度逐步建立,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有较大改善,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教育信息化全面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国际影响力稳步增强。教育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评价体制、保障体制改革全面深化,一些重点领域和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现代教育督导体系进一步完善。

 

总体来看,《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我国教育进入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公平的新阶段。

 

专栏1 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实现情况

指 标

单 位

“十二五”

规划目标

2015年

实现情况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万人

%


3700

65.0


4265

75.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巩固率


万人

%


16100

93.0


14004

93.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

毛入学率


万人

万人

%


4500

2250

87.0


4038

1657

87.0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

在校生

其中:研究生

毛入学率


万人

万人

万人

%


3350

3080

170

36.0


3647

3452

191

40.0

人力资源开发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


%


13.3

15.0


13.3

16.9


注:1.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和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     

 

2.研究生数为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数。     

 

3.主要劳动年龄人口指20-59岁人口。

 

“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对实现教育现代化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任务、新要求。

 

从国际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机器人、三维(3D)打印等现代技术深刻改变着人类的思维、生产、生活和学习方式,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人才培养与争夺成为焦点。优先发展教育,构建现代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培养大批创新人才,已成为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和应对诸多复杂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从国内看,统筹推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一带一路”建设等战略,迫切需要教育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快培养各类紧缺人才。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迫切要求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生育政策调整,学龄人口、劳动年龄人口规模结构改变,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教育需求发生结构性变化,对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日益增长,教育体系、结构和布局面临深刻挑战。无论从当前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还是从长远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看,都需要抓住教育这一最基础环节,推进优先发展,提高国家发展水平。

 

从教育领域看,当今世界教育正在发生革命性变化。确保包容、公平和有质量的教育,促进全民享有终身学习机会,成为世界教育发展新目标。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更加紧密,以学习者为中心,注重能力培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个性化学习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教育模式、形态、内容和学习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教育治理呈现出多方合作、广泛参与的特点。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教育改革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尚不能完全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科学的教育理念尚未牢固确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模式与环境有待完善,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的协同培养机制尚未形成,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有待加强;教育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差距仍较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突出短板,人才培养的类型、层次和学科专业结构与社会需求不够契合;教师队伍素质和结构不能适应提升质量与促进公平的新要求;学校办学活力不强,促进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教育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亟待完善,多方参与教育治理和评价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教育对外开放的水平不够高;教育优先发展地位需进一步巩固。

 

人才成就未来,教育成就梦想。人才和人力是国家最大的资源,今天培养的人才将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主力军,教育必须承担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赋予的历史使命,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规律的认识,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质量观、人才观,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勇于实践,善于创新,不断实现改革新突破,迈上发展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优化教育结构,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推动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三)基本原则。

 

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完成国家赋予的历史使命和战略任务,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人是国家发展的核心要素。要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更加注重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超前规划,优先发展,加速人力资本积累,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奠基。

 

坚持立德树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创新育人模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

 

坚持服务导向。服务国家发展和人民群众是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教育发展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厚植人才优势,培育创新动力。要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更为多样教育的需求,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坚持促进公平。教育的公平性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要发展社会主义,逐步实现人民共同富裕,教育公平是基础。注重有教无类,让全体人民、每个家庭的孩子都有机会接受比较好的教育,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突出精准扶贫,面向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力度。

 

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发展的根本动力。要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将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特别是广大学校、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要统筹利用国内国际教育资源,广泛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通过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解决难题、激发活力、推动发展。

 

坚持依法治教。法治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可靠保障。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更加注重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和广大师生权益,更加注重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关键在党,必须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四)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目标是: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教育总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推动我国迈入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行列,为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2030远景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全民终身学习机会进一步扩大。形成更加适应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学前教育机会显著增加,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发展进入普及化阶段,继续教育参与率明显提升,学习型社会建设迈上新台阶。

 

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信息化实现新突破,形成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的新局面,学习的便捷性和灵活性明显增强。教育教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显著增强,学业水平和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全面提升。

 

教育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民。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效果充分显现。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困难群体、妇女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城乡、区域、学校之间差距进一步缩小,建成覆盖城乡、更加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人民群众高质量、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人才供给和高校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比例显著提高,人才培养结构更趋合理。各类人才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显著增强。提高高等教育发展水平,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在高校建成一批服务国家战略的创新基地和新型智库,创新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涌现一批重大创新成果,促进培育新动能,推动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

 

教育体系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教育标准、监管、评价、督导、投入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参与教育改革发展的制度更加完备有效。基本实现管办评分离,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格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专栏2 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十三五”主要目标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属 性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万人)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4265

75.0


4500

85.0


预期性

预期性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巩固率(%)


14004

93.0


15000

95.0


预期性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

毛入学率(%)


4038

1657

87.0


4130

1870

90.0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在校生(万人)

其中:研究生(万人)(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其中:普通本专科(万人)

毛入学率(%)


3647

3511


250[191]

2625

40.0


3850

3680


290[230]

2655

50.0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35000


预期性

人力资源开发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3.3


13.5


预期性


注:1.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     

2.[ ]内为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数。

 

(五)主题主线。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现“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必须紧紧围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这个主题,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新育人理念,创新育人方式,改善育人生态,提高教师素质,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育人水平。

 

必须把教育的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统筹利用好、布局好各类教育资源,突出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向薄弱地区、薄弱学校、薄弱环节和困难人群倾斜,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水平;优化人才供给结构,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进程,推动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创新教育供给方式,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拓展教育新形态,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积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创新发展,努力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形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环境;改革教育治理体系,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扩大社会参与,提高教育开放水平,整体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

 

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科学制定不同年龄阶段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德育工作目标,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充分发挥品德课、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深入挖掘课程教材的育人作用,系统推进课程改革和教材修订,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使大中小学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由浅入深、分层递进、有机衔接。积极开展少先队和党团组织教育活动。广泛运用情境教学、现场教学、社会实践等方式,关注学生情感体验过程,引导和组织学生通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自我教育。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强化网络阵地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学生全面理解、正确对待重大理论和社会热点问题,增强是非辨别能力。充分发挥教师对学生的言传身教、行为引导作用,邀请党政领导干部到学校作形势报告,广泛聘请各行各业先进典型、优秀家长和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到学校作专题报告,担任思想政治教育兼职教师,强化示范引领效应,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着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把爱国主义教育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开辟爱国主义教育校外课堂,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设以爱国主义为主题内容的选修课和专题讲座,发挥主题党日、团日、班会等载体作用,结合重要纪念日和传统节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国情教育、历史教育特别是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大力推进对国旗、国歌、国徽的礼仪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强化“五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筑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增强中华民族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

 

努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协同加强青少年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努力培养学生高尚品格和担当精神。引导学生以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己任,树立自觉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宏伟志向。

 

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宪法教育,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治实践教育,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素养。

 

专栏3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全面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体系。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学校实践教育条件和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接收大学生实习实训制度。完善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和评价方法。开发多媒体课程、电子书和动画等德育资源,通过校园网站和互联网平台广为传播。提升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和学校美育工作水平。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学生志愿服务行动。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审和使用,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重点支持培养计划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二)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与能力。

 

从中小学做起,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加强科学方法的训练,逐步培养学生逻辑思维与辩证思维的能力。研究制定中小学生科学素质标准,充分利用各类社会科技教育资源,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科学素质、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建设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和管理制度,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和创业实践,强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创新创业导向,开展创新创业竞赛,营造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支持本科生和研究生提前进入企业开展创新活动,鼓励高校通过无偿许可的方式向学生授权使用科技成果,引导学生创新创业。鼓励各省级政府统筹区域内高校、企业、产业园区、孵化基地、风险投资基金等资源,扶持大学生创业。

 

(三)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践行知行合一,将实践教学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丰富实践育人有效载体,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深化学生对书本知识的认识。加强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制定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注重增强学生实践体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和各种形式的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游基地和目的地。构建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把志愿服务纳入社会实践活动课程,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主题活动,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把志愿服务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支持高校广泛开展大学生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促进学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

 

(四)塑造学生强健体魄。

 

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以全面增强学生体质和意志品质为目标,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将体质改善情况作为教育质量监测和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健全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加强中小学校体育装备,改革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体系,因地制宜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大力扶持校园足球、冰雪运动等各类体育社团发展,推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广泛开展各级学校体育联赛和民间传统体育比赛,着力推动高校加强大学生体育锻炼,广泛开展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大力培养学生运动兴趣、运动技能、运动习惯,基本实现学生熟练掌握一项以上运动技能的目标。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卫生与健康工作,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学生主动防病意识。推动各地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学生近视发生率。注重各级各类学校心理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在学校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保健能力,培养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的一代新人。

 

(五)提高学生文化修养。

 

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以提高学生艺术素养、陶冶高尚情操、培育深厚民族情感、激发创新意识为导向,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改进学校美育教学,鼓励特色发展,统筹整合学校与社会美育资源,健全美育评价机制,推动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开展艺术类第二课堂教育活动,将艺术实践活动纳入课程管理,促进每个学生形成一两项艺术特长和爱好。积极引导学生阅读欣赏中外文学艺术经典,鼓励高雅艺术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进校园。开展校训、家训育人活动。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各类文化资源,广泛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培育青少年学生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加强多元文化教育和国际理解教育,提升跨文化沟通能力。

 

(六)增强学生生态文明素养。

 

强化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教育全过程,鼓励学校开发生态文明相关课程,加强资源环境方面的国情与世情教育,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广泛开展可持续发展教育,深化节水、节电、节粮教育,引导学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形成可持续发展理念、知识和能力,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领社会绿色风尚。

 

(七)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

 

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丰富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探索开展中小学国防教育综合社会实践和示范校创建活动试点,继续推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军营开放日、军事夏令营等平台作用,提高国防教育效果。加强高等学校军事理论教学,加强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拓展学生军训综合育人功能,提升青少年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

 

三、改革创新驱动教育发展

 

(一)着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推进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加强对课程教材建设的顶层设计,修订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体现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要求,完善教材审查审定和使用监测制度,打造具有科学性、时代性、民族性的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体系。全面开展课程实施监测和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小班化教学,鼓励普通高中实行“选课制”、“走班制”,开设多样优质的选修课程。推动合作探究式学习,倡导任务驱动学习,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有效合作,推进创新人才培养。继续推进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等活动,积极试点探索大学先修课程。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培养幼儿健康体魄、良好生活与行为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推行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模式。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科学确定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行校企一体化育人,推进“订单式”培养、工学交替培养,积极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率先在大中型企业开展产教融合试点,推动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服务基地。鼓励学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实现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建立健全对接产业发展中高端水平的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以增强学生核心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统筹规划课程与教材建设,对接最新行业、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优化专业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强化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的融合,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等教学模式。完善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教学、顶岗实习、岗位资格认证等方面的标准制定和教学评价。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统筹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支持在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完善职业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办法。规范职业学校办学行为,严格落实专业教学标准,防止以升学为目标组织教学。

 

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行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探索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方式,推行模块化通识教育,促进文理交融。继续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推动高校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培养的特点,改进专业培养方案,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和学习支持体系。建立支持和奖励机制,激励教师面向经济社会新需求,强化课程研发、教材编写、教学成果推广,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企业先进技术等转化为教学内容。探索建立适应弹性学习、学分制和主辅修制的教学管理制度,逐步扩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和教师的权利。推行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合作式、参与式和研讨式学习方式,加强个性化培养。改进教学评价机制和学生考核机制。全面落实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建立约束激励机制,调动教师投入本科教学、不断探索教学新技术新方法新形态的积极性。推动高校统筹使用相关经费,加大对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常态化投入,强化实验、实训、实习环节,建立高校与企业、行业、科研机构、社区等合作育人机制,全面提升高等学校教学水平。

 

推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扩大高校学术团队招收研究生的自主权,适度提高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加强重大基础研究、重大科研攻关方向、重大工程领域、重大社会问题研究的博士研究生培养,紧密结合承担国家和区域重大科研任务,强化博士生原始创新能力,加快培养科技创新前沿的领军人才。支持在职人员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专业硕士学位,鼓励跨学科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加强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开放式培养模式,推行“双导师”等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机制,结合承担行业企业实际科研生产项目,加快培养能够解决一线实际问题、宽口径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健全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动高校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强化研究生课程的系统性和前沿性,加强不同培养阶段课程的衔接,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

 

(二)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加大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力度。积极创造条件,稳妥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逐步在全国推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加强命题和考试的组织保障,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确保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真实可靠。深化考试内容改革,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幅减少并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创造条件淡化并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探索研究生多元化招生选拔机制。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加大查处违规行为力度。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高等职业学校招收有工作经验的学生,应当将工作实绩和能力作为重要的录取依据。健全学前教育、护理等领域和专业实行初中毕业起点、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健全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的招生制度。

 

完善中小学入学制度。合理设置学校或学区,保障入学需求,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合理分配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在流入地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三)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和各类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一校一章程”。加强对新设立学校和升格、更名、合并、分立的高等学校的章程核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依章办学的管理制度和监督办法,推动学校依法依章治校。完善公办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议事规则。深化学校管理人员职员制改革,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鼓励高校推进内设机构取消行政级别试点,克服行政化倾向。拓展师生参与学校民主治理的渠道和途径,学校重大决策和涉及师生利益的重大政策应当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发挥学生代表大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完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理事会制度。切实实行学术民主,保障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职业学校专家委员会履行职责。

 

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健全各部门统筹推进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会商机制。统筹推进高校综合改革,改革学位授权审核机制,落实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改革高校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落实高校岗位管理自主权;自主制定招聘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根据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做好人员聘后管理,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改进教师职称评审方法,落实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自主权;健全符合现代大学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扩大高校薪酬分配自主权;精简对高校经费使用的考核评估,扩大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权,落实高校经费使用管理自主权;简化高校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扩大基本建设项目自主权;改进高校政府采购管理,优化进口仪器采购服务,落实高校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自主权;根据学术交流、教育教学和参与国际合作的需要,改进相关管理制度,为高校教师因公出国、参会提供便利。推动高等学校进一步向院系放权。扩大职业学校在招生、专业设置和调整、教师评聘、资源配置、收入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中小学在教学工作、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

 

(四)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坚持建设与改革并重,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统筹高校整体建设和学科建设,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的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差别化发展,支持拥有多个国内领先、国际前沿高水平学科的大学,全面建设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或前列;支持拥有若干国内前列、在国际同类院校中居于优势地位的高水平学科的大学,通过学科建设带动学校进入世界同类大学前列;支持拥有某一高水平学科的大学,通过建设进入该学科的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支持省级政府根据国家建设布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基础条件,自主推动区域内高等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的一流建设之路。

 

创新建设机制,鼓励公平竞争,强化目标管理,增强建设实效。创新支持方式,综合考虑建设高校基础、学科类别及发展水平等,通过不同途径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增强高等学校财务自主权和统筹安排经费的能力。坚持公开透明,实施动态监测,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办法,开展中期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强化社会监督。建立退出机制,打破身份固化,形成激励约束机制,激发高校的建设活力。改革完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组织实施方式,推动高校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多学科交叉融合、校所企协同创新。

 

专栏4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加强总体规划,引导分类发展,科学合理布局,坚持扶优扶新、扶需扶特,支持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具备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基础和实力的大学,支持建设100个左右学科,重点支持一批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学科,加强建设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学科,重点布局一批国家急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发展的学科,积极发展一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覆盖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重点领域,努力形成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建设体系,大力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每五年一个建设周期,建设高校及学科实行开放竞争、动态调整。

  

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围绕国家发展重大需求,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总体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深化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和国外科研机构的合作,汇聚创新资源和要素,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全面提升高等学校的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抢占世界科技创新制高点。


(五)强化高校创新体系建设。

 

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推动高等学校全面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在优化布局、分类整合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建设国家级科研基地,组织和支持高校积极参加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承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优化高校基础研究环境,充分发挥学科、人才优势,凝练主攻方向,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和战略技术问题开展基础技术、前沿技术、非对称技术、“杀手锏”技术、颠覆性技术研究,以基础性的突破带动全局性的创新。支持高校根据国家对外科技合作总体部署,提出并牵头组织、深度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支持高校图书馆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为促进高校创新提供服务。

 

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完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形成经费长效支持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地方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研究型大学开展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落实高校科研项目预算调整、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劳务费分配管理、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使用等自主权。探索实行充分体现人才创新价值和特点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科研项目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推动高校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健全科研经费内部管理办法。多种形式加强高校科研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在岗兼职、离岗创业等制度。设置特定的创新科研岗位,聘用海外学者、国内同行和研究生,组织科学创新团队。改革科研评价制度,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完善同行专家遴选机制和专家库,加强评价专家的自律和责任追究。

 

深化全方位协同创新。支持高校探索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科研组织模式,开展跨学校、跨学科、跨领域、跨国界的协同创新。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支持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建设创新中心和创新平台,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面向社会和企业开放科研基础设施和创新资源,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以及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的开发攻关,以增强我国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高校加强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建设世界一流实验室,推进产业技术国际创新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继续实施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完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实施以育人育才为中心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整体发展战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穿研究和教学全过程,构筑学生、学术、学科一体的综合发展体系,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努力形成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通过开展合作研究等方式积极参与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加强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研究阐释,深入开展重大现实问题、重大理论问题、重大实践经验总结研究。积极参与实施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程,加大相关人才计划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支持力度。完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平台体系,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重点建好一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专题数据库和文科实验室。推进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加强国别和区域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支持高校建立海外中国学术研究中心,参与和设立国际性学术组织,建设一批优秀外文学术网站和学术期刊。

 

专栏5 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

  统筹规划高校各类科研机构、人才团队和项目设置,建立形式多样、结构合理的高校智库。深化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综合改革,重点建设一批国家急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专业化高端智库。建立咨政研究核心人才库,培养一批复合型智库人才和咨政研究团队。拓展成果应用渠道,支持高校举办高层智库论坛,打造智库成果发布品牌。


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完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及利益分配机制,赋予高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调动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健全技术转移应用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立知识产权运营、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门队伍,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应用的有效机制,推动建立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建好一批大学科技园、产业创意园和试验区,孵化和扶植一批科技与文化骨干企业。

 

(六)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建立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政策体系,实行差别化扶持,加强分类指导和规范管理,推动各类民办学校明确法人属性,明晰产权归属。建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推动民办学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新办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鼓励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开展人才交流和深度合作。保障民办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收费制度、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财务监管、风险防控和退出机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秩序,防范办学风险。

 

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教育领域。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发展的渠道和范围。建立更加透明的教育行业准入标准,强化监测监管,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举办学校和教育机构,提供多样化教育产品和服务。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支持培育教育新业态,扩大教育需求与消费。研究制定相关规范和管理办法,鼓励教育服务外包,引导社会力量为学校提供信息化课程包、实训实习、教师培训、管理支持、质量监测、就业指导等专业化服务,作为政府教育服务的重要补充。

 

(七)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

 

加快完善制度环境。制定在线教育和数字教育资源质量标准,推动建立数字教育资源的准入和监管机制,完善数字教育资源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发数字教育资源,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培育社会化的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市场,探索建立“互联网+教育”管理规范,发展互联网教育服务新业态。出台教育数据管理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形成教育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制度机制,确保网络安全与教育资源内容安全。创建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加强国家网络安全人才和创新基地建设,形成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环境。

 

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完善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强“无线校园”建设,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和网络教学环境的普及,具备条件的城镇学校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配置师生用教学终端。完善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形成覆盖全国、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国家教育资源与教育管理平台的整合集成和协同发展。广泛应用区域教育云等模式,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基于统一数据标准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类数据伴随式收集和集成化管理,形成支撑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教育云服务体系。推动职业学校网络仿真实训环境建设。推动高校建立基于互联网、云计算技术的科研协作平台。

 

全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设课程教学与应用服务有机结合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全面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教学水平、创新教学模式,利用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多种方式用好优质数字资源。深入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形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网络化泛在学习新模式。引导学校与教师依托网络学习空间记录学生学习过程,进行教学综合分析,创新教学管理方式。鼓励学校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对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行为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反馈,为推动个性化学习和针对性教学提供支持。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智慧校园,综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探索未来教育教学新模式。鼓励高等学校基于互联网开展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

 

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着力加强“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专递课堂”、“在线开放课程”等信息化教育教学和教师教研新模式的探索与推广,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覆盖;积极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依托优势学科专业开发具有竞争力的在线开放课程,制定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将在线课程纳入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鼓励学校或地方通过与具备资质的企业合作、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推动在线开放资源平台建设和移动教育应用软件研发。整合各类优质教育资源,推进资源普遍开放共享,鼓励师生共建共享优质资源,加快推动教育服务模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

 

专栏6 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

  继续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推进数字教育资源普遍开放共享。面向教育发展落后地区和特殊人群,提供公益性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加快教育大数据建设与开放共享。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和在线教育,实施“互联网+教育培训”行动,支持“互联网+教育”教学新模式,发展“互联网+教育”服务新业态。


四、协调推进教育结构调整

 

(一)推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优化教育资源区域布局。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统筹推进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教育发展。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推动东部地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支持东北地区加快提升教育服务支撑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能力。加快中西部地区教育发展,优化顶层设计,整合工程项目,加强最薄弱环节,深入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中西部本科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办好一批高水平大学,立足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增加中西部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育发展综合实力,进一步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差距。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机会。进一步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其他重点贫困革命老区教育发展。

 

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省区市教育合作。加大对“一带一路”建设核心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探索跨行政区划的教育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推动三省市教育协同发展,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强长江经济带教育互联互通,完善区域教育协作机制,引导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资源布局与产业由东向西梯度转移相衔接。支持国家重点改革试验区教育创新,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并制度化。

 

(二)优化城乡基础教育布局。

 

统筹规划城乡教育发展。完善城乡教育布局规划制度和学校布局调整机制,强化省级人民政府对基础教育的统筹规划,以县为基础,建立健全与常住人口变化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学校布局建设机制,合理规划学校服务半径。统筹城乡学校布局和建设规模,严控超大规模学校建设,有序扩大城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资源。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建学校、幼儿园实行“交钥匙”工程,促进学校、幼儿园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强重点小城镇、城乡结合部、新建城区和城镇危旧房改造区学校建设,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和乡镇学校寄宿床位,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全覆盖。

 

加强农村学校布局规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针对地广人稀地区、山区、海岛等特殊困难地区人民群众就学需求,合理布局并办好一批寄宿制学校、边境地区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努力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接受有质量的教育。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优先用于教育事业发展。

 

(三)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完善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强化地市级人民政府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根据城镇化和产业布局调整完善职业学校布局,根据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优化职业教育体系结构。鼓励产业经济发达地区做好县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规划。新增高等职业学校主要向中小城市、产业集聚区布局。在人口集中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贫困地区建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好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各主体功能区的定位,推动区域内职业学校科学定位,使每一所职业学校集中力量办好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集群)。着力建设一批服务现代产业发展和扶贫开发等重点工作领域的高水平职业学校,形成国家重点行业都有骨干职业学校支撑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格局,服务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提升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分类制定职业学校办学标准,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项目,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特别是实习实训条件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按照鼓励竞争、扶优扶强的原则,通过与行业企业合作,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支持东中西部地区职业学校加强对口合作,通过联合办学、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等形式,提升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学校管理水平。

 

专栏7 高水平职业学校建设

  围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主线,支持100所左右高等职业学校和1000所左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改善基本办学和实习实训条件,强化国家重点领域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相关专业建设,重点提升学校服务学历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培训等能力,建成一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专业建设与产业融合发展的高水平职业学校。


强化大国工匠后备人才培养。着力提升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职业精神培育,推进产业文化、优秀企业文化、职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促进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着力培养崇尚劳动、敬业守信、精益求精、敢于创新的工匠精神。推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完善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制度,统筹职业学校教学体系和竞赛体系,建立健全大国工匠优秀后备人才早期发现、选拔和培养制度。打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通道,让职业学校学生的技术技能可以通过不断深造得到发展。

 

(四)调整高等教育结构。

 

推进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合理布局。推动地方开展高等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建立高等教育分类体系,研究制定高校分类设置、分类指导、分类拨款、分类评估等制度,努力形成高等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的局面。改进高等院校设置和招生计划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高校办学条件预警机制和退出机制,引导地方着力办好现有高校,强化省级人民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统筹规划,新增高等教育资源向新的城镇化地区、产业集聚区、边境城市延伸。优先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小规模有特色学院。加快建成一批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推动各地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加强对改革试点的统筹指导,加快推进配套制度改革,总结推广试点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试点高校改革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高校从治理结构、专业体系、课程内容、教学方式、师资结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系统性的改革,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把办学定位转到培养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把办学模式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到“十三五”末,建成一批直接为区域发展和产业振兴服务的中国特色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形成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结构。

 

专栏8 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

  支持一批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重点加强实验实训实习环境、平台和基地建设,鼓励吸引行业企业参与,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的实验实训实习设施,推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应用技术创新。


提高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和复合型人才培养比重。新增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主要向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倾斜。稳步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扩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比例,积极稳妥推进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增计划主要用于紧缺人才培养。加快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推进军民融合,改革完善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的政策制度,做好普通高校国防生培养工作,扩大高等学校与军队合作培养军地两用人才规模。

 

(五)大力发展继续教育。

 

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制度。制定国家资历框架,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各类继续教育基本统计制度。建立多种学习成果认证平台。探索高中后教育全面实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和学习者自主选课。探索建立与完全学分制相适应的高校教育教学、课程设置、学籍管理、按学分收费等各项制度,推动各类高等学校之间以课程为基础开展学分认定和转换。创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和转换,完善不同专业、不同主考院校的学分认定和转换,推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认可高等学校课程学分,探索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转换为高等学校学分。探索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使各种非学历学习成果通过一定的标准和程序,经过高等学校和自考机构认定后,可转换成相应的课程学分,认定标准由高等学校自主制定。允许学习者通过课堂学习、在线学习、自学等方式获得学分,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沟通衔接的机制,逐步扩大高等学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制定不同人群接受教育的资助制度,使所有公民都有机会通过直接升学、先就业再升学、边就业边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发展。

 

专栏9 建立学分银行和信息化平台

  完善学习成果认证制度,通过部分地区率先探索、以点带面的方式,推进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为每一位学习者提供能够记录、存储自己的学习经历和成果的个人学习账号,对学习者的各类学习成果进行统一的认证与核算,使其在各个阶段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学分可以得到积累或转换。被认定的学分,可累计作为获取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凭证。


加强继续教育平台建设。明确各类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发展继续教育的职责任务、考核标准,推动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进一步开放办学,面向城乡从业人员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服务,特别是面向行业企业,持续开展职工继续教育,重点增强职工的职业理想,提高职业道德、技术技能、管理水平以及学历层次。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提供优质继续教育资源。继续办好各类成人教育机构。支持办好企业大学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继续教育基地,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充分发挥成人、社区教育机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作用,使之成为区域职业教育与培训、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和社会生活教育的开放平台,健全遍布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

 

统筹扩大继续教育服务。强化省级、地市级政府对继续教育的统筹规划,加快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终身学习激励机制,建设覆盖全国城乡、开放便捷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整合继续教育资源,基于社会工作岗位需求,向学习者提供教育培训“技能包”。重视开展面向现役和退役军人的继续教育,着力落实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政策。整合资源,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办学网络,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促进学校教育资源服务社区居民。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持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倡导全民阅读。推进老年教育机构逐步纳入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学习服务体系,办好老年大学,有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专栏10 发展继续教育

  建立面向全民的终身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公共服务平台。为进城定居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现代产业工人和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推进实施农民继续教育,支持农民通过半工半读方式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资助150万名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接受本、专科学历继续教育。


(六)加快培养现代产业急需人才。

 

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扩大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除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等特殊行业的学科和专业实行国家管理外,学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加强专业设置政策引导,及时修订中职、本专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学科目录,调减社会需求不足的长线专业。推动高校加快新兴交叉学科建设,通过专业改造等方式设置复合型专业。发挥行业协会与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探索建立多部门协同的人才需求预测机制,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和评估评价机制等,引导学校围绕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专业,形成办学特色。

 

专栏11 服务现代产业的新兴学科专业集群建设

  建设一大批以校企合作为基础,集人才培养、继续教育、科研创新、科技服务于一体的专业集群,校企联合开发课程和教学资源,联合培养培训师资队伍,共建实验实训实习基地。优先在北京、上海、武汉等地建设一批集成电路实训基地,构建我国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学科专业集群,加快人才培养和产业关键技术研发。


大力培养现代农业人才。加大对涉农学科专业的投入力度和学生资助力度,推进涉农学科、专业现代化。深化农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培养现代农业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充分发挥农业院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人才培养和农业技术创新推广网络。

 

加快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面向“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支持高水平大学加强制造业相关核心技术学科、专业建设,支持职业学校开设先进装备制造和基础制造相关专业。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先进制造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加快培养急需工程技术人才。扩大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规模。服务国家“互联网+”行动、大数据战略,打破传统学科、专业局限,大力发展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硬件、集成电路等新兴学科专业,加快培养信息技术与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社会服务融合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加强现代服务业和社会管理服务人才培养。完善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涉外法律、国际交流、旅游、健康、体育以及涉老等领域的新型专业人才。完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为贫困地区和农村基层定向免费培养全科医学人才。加强儿科等紧缺人才培养,支持儿科医疗资源短缺的地区在有条件的高校举办儿科学本科专业。支持建设康复大学,加快培养康复人才。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积极推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加强公安专业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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